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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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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8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等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在平安银行等基金销售机构开通旗下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名称、代码

二、开通定投业务及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始时间

自2016年2月1日起。

三、定投业务及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

1、本次开通定投业务的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称及定投业务起点金额、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情况等详细信息如下:

注:1、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起点以各机构规定为准;

2、本基金参加费率优惠活动所享有的具体折扣请致电各基金销售机构咨询;

3、以上基金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截止日期以各机构届时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应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开通本基金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投业务及参加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2、上述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客服电话、网站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8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6年1月2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文化长城”(股票代码:300089)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