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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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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资管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资管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情况

2016年2月2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通知,孙伟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通过“兴证资管阿尔法2016005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30.61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增持人员

孙伟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增持前,孙伟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202,121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38,9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841,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

三、增持方式

孙伟杰先生出资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四、本次增持数量及均价

2016年2月2日,孙伟杰先生通过“兴证资管阿尔法2016005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30.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均价约为每股16.17元,增持金额约为494.93万元。

五、增持人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后,孙伟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202,121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45,0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147,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6%。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将继续关注孙伟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孙伟杰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