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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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0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姚日波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442,586,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5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31,671,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9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914,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3,598,7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83,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914,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1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为子公司中洲(火炭)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481,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3,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49%;反对1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为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481,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3,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49%;反对1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6-05、2016-06号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赵燕明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