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
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6-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

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

●变更事项:项目实施主体由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2股,发行价格每股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7.68元,扣除该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510,990.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帐,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IOO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孕婴童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一)孕婴童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中31,200.00万元计划投资于孕婴童项目,该项目原计划由公司成立孕婴童事业部实施。孕婴童项目将建设全面的分销渠道,采用以“B2C+O2M”为主,以“B2B+C2B”为辅,结合公司外贸出口的全方位、多功能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打造全渠道、社会化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从而可为孕婴童用品客户提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业务流”五流合一的供应链集成方案。孕婴童项目建成后,将依托公司在孕婴童用品产业方面的基础优势,以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供应链结构,建设先进高效的采购、物流、仓储、分销及信息管理系统,创新分销渠道,开发自有品牌,拓展新产品及业务等方式为手段,以降低供应链环节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目标,最终实现公司在孕婴童用品业务领域的战略成功转型。

截至2016年2月24日,孕婴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200.00万元。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孕婴童项目实施主体概况

1、设立全资子公司概况

公司拟将孕婴童项目的原实施主体由公司成立的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孕婴日用品、百货、玩具、化妆品、孕婴童服饰、童车床、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商品的进出口及内销批发、零售业务;营养咨询服务,教育健康咨询服务。

出资方式:以孕婴童项目募集资金支付。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2、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

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孕婴童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有利于公司内部的专业分工,整合优势资源,提高建设效率和项目质量,后续的运营维护也有保障。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定位,孕婴童项目将成为公司未来主要业务之一,此次变更有利于公司孕婴童业务的合理布局和持续滚动发展,有利于规模经营和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孕婴童业务。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新设公司成立后,将及时开立孕婴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新设子公司、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孕婴童项目实施主体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上述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保荐公司认为:汇鸿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

●变更事项:实施主体由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2股,发行价格每股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7.68元,扣除该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510,990.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帐,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IOO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浆纸O2O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一)浆纸O2O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中28,940.00万元用于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吸收合并前由汇鸿股份上海分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后以上海分公司为基础新设专业子公司实施,实施主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明确为汇鸿中天,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40万元对汇鸿中天增加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其中1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6,9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后汇鸿中天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浆纸O2O项目将依托汇鸿中天在纸浆产业的现有优势,进行浆纸联动发展,并根据服务全产业链,创新分销渠道,降低用纸成本,实现绿色环保的发展宗旨,以“B2B+B2C+C2B+O2O”为运营模式,为浆纸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客户提供包括采购、分销、物流、金融、信息等“一站式”供应链集成服务,从而力争将公司发展成为具备运营效率高和运营网络发达的浆纸O2O供应链运营服务商。

截至2016年2月24日,浆纸O2O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940.00万元。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浆纸O2O项目实施主体概况

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况

公司拟将浆纸O2O项目的原实施主体由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汇鸿集团上海浆纸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造纸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日用百货、木材的销售;仓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出资方式:以浆纸O2O项目募集资金支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8,94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中天公司增加出资,增加其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余16,9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中天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94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汇鸿集团上海浆纸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15,000万为注册资本,13,940万元为资本公积。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2、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

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浆纸O2O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实施主体,将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便于项目运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与发展。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新设公司成立后,将及时开立浆纸O2O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新设子公司、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浆纸O2O项目实施主体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上述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保荐公司认为:汇鸿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

●变更事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40万元对汇鸿中天增资,增资完成后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汇鸿中天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2股,发行价格每股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7.68元,扣除该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510,990.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帐,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IOO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中28,940.00万元用于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根据《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中28,940.00万元用于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吸收合并前由汇鸿股份上海分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后以上海分公司为基础新设专业子公司实施,实施主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明确为汇鸿中天,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40万元对汇鸿中天增加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其中1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6,9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后汇鸿中天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40万元对汇鸿中天增加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其中1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6,9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后汇鸿中天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汇鸿中天拟使用本次增资资金28,94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总投资28,94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5,000万元,新设子公司资本公积13,940万元,由新设子公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汇鸿中天新设子公司将开设专户对上述增资款进行专项存储,并与托管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金华

注册资本:7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9日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户部街15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与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汇鸿中天资产总额26.90亿元,股东权益总额11.10亿元,资产负债率58.72%,营业收入23.49亿元,净利润0.33亿元(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汇鸿中天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实际需要,汇鸿中天将用增资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汇鸿中天公司进行增资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汇鸿中天进行增资。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私募基金

合作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联合投资方与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与协议合作方日本股权投资基金MSキャピタル株式会社(MS Capital, Inc.)(以下简称"MS CAPITAL")签订"联合投资和服务协议",共同参与日本ACTIVE SONAR公司D轮融资。

●投资金额:汇鸿中锦以自有资金出资1.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00万元,由实际出资时汇率而定)。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日本市场,推进公司“走出去”步伐,加快投资发展,汇鸿中锦拟与日本MS CAPITAL共同参与日本电商企业ACTIVE SONAR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D轮融资,双方拟各投资1.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00万元,由实际出资时汇率而定),各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约7.7%。公司将与MS CAPITAL签订“联合投资和服务协议”,约定加强标的公司投后管理,加强项目资源与业务对接,推动各方深度合作等。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汇鸿中锦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批通过授权经营层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毅民

注册资本:12,9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白下路91号20-25楼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转让贸易,易货贸易,为本公司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组织原辅材料,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3.50%;江苏中锦锦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50%。

(二)日本股权投资基金MSキャピタル株式会社(MS Capital, Inc.)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1日

注册地:日本东京涉谷区代々木三丁目23番4号

注册资本:1000万日币

经营范围:

1、有价证券的购买及占有;

2、为其他创业者提供经营相关的咨询服务;

3、公司合并、获取股票、资本参与、业务合作、公司转让、股票公开等相关的咨询服务;

4、收集并提供金融及其他经济相关的信息;

5、提供融资、债务的担保;

6、对创业公司提供投资、融资、投融资的担保、中介及斡旋;

7、投资公司财产的运用及管理;

8、与前面各项相关的一切业务。

管理模式:MS CAPITAL运用自有资金或筹措资金进行日本企业的投资;并接受其他基金的委托,与该基金或者投资公司进行联合投资,并受托进行被投资企业的投后管理。

主要管理人员:

髙木正広(Masahiro Takagi),1991年-2005年在瑞穗银行及瑞穗投资担任经理,负责MBO及企业并购事务;2005年9月-2014年,担任Minerva Investment Fund基金的管理人,进行日本教育产业的投资,投资或重组了超过10个的教育行业的公司并有多个项目成功退出;在担任Movida Japan CFO期间,负责投资管理Genuine Startup Fund和Movida Japan两只TMT行业的种子创业基金;2014年和袁小航联合创立MS CAPITAL。

袁小航,2004年加入Asian Groove 株式会社海外事业部,进行集团的国际战略投资和上市重组合并,2005年成为Asian Groove Capital China的负责人,管理5000万美元的资金,主导了久游网的第二轮融资,成为久游网最大股东后并于2007年成功退出;先后投资了51汽车、51.com、掌上明珠等20多个TMT项目。2014年与髙木正広联合创立MS CAPITAL。

关联关系:MS CAPITAL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汇鸿中锦拟通过投资或并购日本的企业来提高公司价值、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获取投资收益的目的;MS CAPITAL是一家在日本进行专业股权投资及投资顾问服务的公司,其主要管理人员有相关丰富的投资经验和相应的上下游资源;MS CAPITAL愿意利用自身业务能力和资源优势为汇鸿提供潜在投资项目资源及全方位的投资顾问服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拟签订合作协议,由MS CAPITAL担任其投资顾问为其在日本的投资活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二)协议签订时间

拟于2016年2月签订。

(三)合作期限

五年(自汇鸿中锦持有被投项目的股权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内容

MS CAPITAL向汇鸿中锦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和投后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准备阶段

(1) 依据汇鸿中锦搜寻、调查与筛选投资机会,确定潜在投资目标企业;

(2) 分析评估投资目标企业的可行性,提供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3)与目标企业及目标企业现有股东进行沟通,使汇鸿中锦获得潜在投资机会。

2、方案设计阶段

(1) 协助设计投资方式和交易结构,制定总体投资方案及投资时间表;

(2) 协助完成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第三方尽职调查;

(3) 协助确定目标企业的公平价格或合理价格定价;

(4) 协助进行投资法律事务的处理与安排。

3、谈判签约阶段

(1)协助汇鸿中锦与目标企业就投资事宜进行谈判;

(2)如有需要,协助准备日本本地报批资料,获得日本审批机构的审查批准;

(3)协助完成签约以及信息披露事宜。

4、投资后管理服务阶段

(1)协助办理股东登记变更手续;

(2)对被投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投资协议执行、项目跟踪;定期、不定期现场走访目标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按月索要目标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提供投后管理报告。

(五)费用或报酬

1、服务费:汇鸿中锦须向MS CAPITAL按照每个被投项目的投资金额来分别计算和一次性支付不可退还的服务费,具体计算方式为:每个被投项目服务费用=汇鸿中锦在该被投项目的投资金额×2%的年管理费×5年。如被投项目在5年服务期内实现投资退出,提前终止服务期的话,汇鸿中锦不得向MS CAPITAL要求退还该被投项目已经支付的服务费。

2、激励费:如汇鸿中锦在单个被投项目上实现投资退出且税前投资利润为正时,汇鸿中锦须向MS CAPITAL支付激励费,即将其在该被投项目的税前投资利润的20%分配给MS CAPITAL,并由MS CAPITAL自行承担获得该激励费产生的税费。

(六)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如汇鸿中锦、MS CAPITAL在单个被投项目中同时持有股份,甲、乙双方将在该被投项目中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份、质押股份、针对拟投资目标企业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四、标的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ACTIVE SONAR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前期已经过三轮融资,注册资本金4.933亿日元(含资本准备金)。2014年旗下网站RECLO.JP正式上线,依托PC和手机APP网上交易平台开展二手奢侈品买断和委托销售业务。通过开设实体店铺,实现线上和线下的融合,合作企业不断增加,产品覆盖日系服饰、奢侈品、保健品、母婴产品、电器等,摸索并开始起步跨境电商。目前该平台集中了众多高端品牌,遍及手表、服装、珠宝、皮包诸多品类,已成为日本较为知名的二手奢侈品电商平台。

(二)投资方案

2015年2月标的公司完成C轮融资,现该公司进行D轮融资,经MS CAPITAL公司前期议价,每股定价为750,000日元。汇鸿中锦公司拟与MS CAPITAL公司共同参与标的公司D轮融资,双方拟各投资1.5亿日元,各占总股本的约7.7%。本轮融资的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1.5亿日元用于二手奢侈品电商业务的扩张,1.5亿日元用于跨境电商业务的搭建和先期运营。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标的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汇鸿中锦自有资金。

(四)出资进度

汇鸿中锦应当一次性缴足出资额。

(五)投后管理

1、汇鸿中锦将取得ACTIVE SONAR公司一个董事会席位,参与ACTIVE SONAR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2、汇鸿中锦将聘请MS CAPITAL公司通过定期、不定期现场走访目标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按月取得目标企业财务报表和管理报告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3、汇鸿中锦还将通过在日本的常驻机构收集当地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了解日本国内二手奢侈品行业发展情况,同时也为今后与该公司长期合作打通更多的业务渠道。

五、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一)资本市场回暖,投资机会增多

日本资本市场回暖,日经指数在2015年底创19年新高。机器人、健康医疗、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红利逐步释放,投资机会增多。

海外游客热和2020年的东京奥运会的召开,对于日本经济保持向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保证。

(二)标的公司商业模式领先,业内竞争优势明显

日本线上二手奢侈品经营者大多采用C2C或者B2C方式,而标的公司使用了独特且领先的商业模式,领先了其他线上二手奢侈品销售企业的C2C模式,和线下实体二手店铺相比也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三)标的公司业务开展符合预期,发展后劲较强

为了迎合海外游客巨幅增长的新环境,配合跨境电商战略,标的公司开始加快线下免税店店中店的开设,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互动。

(四)标的公司有较强的核心团队

标的公司主要核心人员在运作新业务方面有丰富经验,十分熟悉电子商务技术及运营策略。在管理团队积极进取的经营姿态下,商品采购渠道的开发以及销售的扩大等进展都得以迅速落。

(五)标的公司有良好的融资能力

标的公司前期已完成了A、B、C三轮融资,在日本资本市场中有一定基础和认可度,有良好的融资能力。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汇鸿中锦联合MS CAPITAL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可以直接有效介入新兴行业,引进新思维,提高效率,去除短板,实现技术创新、提升电商品牌、引进优质服务。通过打造满足消费需求、线上线下融合的移动电商平台,实现转型发展。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与对策

(一)关键人才流失风险与对策

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如果离开公司,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成长造成巨大影响。作为对策,拟通过投资合同绑定核心团队成员,使其专注于本公司的业务运营。

(二)竞争风险与对策

针对典当型实体店铺参与到线上业务上来,会对标的公司的成长带来激烈的竞争。作为对策,要在实体店铺参与线上竞争之前,确认标的公司的优势地位。而本轮融资可以帮助标的公司在这方面的快速进步。

(三)假货带来的诚信风险与对策

一旦出现了销售奢侈品仿品的线上企业,将会带低整个领域的信赖度。作为对策,标的公司正考虑导入退货制度和假货赔付制度,让用户更能安心使用。

(四)涉外投资法律风险与对策

为应对涉外投资法律差异的风险,通过聘请熟悉日本法律及相关政策的律师对涉及的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并对投资事项进行咨询,以确保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同时,已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了法务尽职调查报告和2015年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五)投资未达预期的退出风险与对策

标的公司在投资合同签订后5年内未能实现上市或未能因并购而使汇鸿中锦退出,MS CAPITAL承诺按汇鸿中锦上述投资金额原价 (共计壹亿伍仟日元整)购买汇鸿中锦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D类股权,对资金安全起到较大的保障作用。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计浩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计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该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计浩先生简历如下:

计浩先生:197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交通控股集团高速公路信息工程公司总账会计、财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苏钟山宾馆集团监事。现任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计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陆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陆飞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陆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陆飞女士简历如下:

陆飞:198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月入职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陆飞女士的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

邮 编:210001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 真:025-84691339

邮 箱:ir@high-hope.com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董事张剑先生因事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许冰鉴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为加快项目实施,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意公司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与“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为加快项目实施,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同意公司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与“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40万元对汇鸿中天增资,增资完成后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1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拓展日本市场,推进公司“走出去”步伐,加快投资发展,公司统一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与日本MS CAPITAL共同参与日本电商企业ACTIVE SONAR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D轮融资,双方拟各投资1.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00万元,由实际出资时汇率而定),各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约7.7%。公司将与MS CAPITAL签订“联合投资和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加强目标公司投后管理,加强项目资源与业务对接,推动各方深度合作等。

本次汇鸿中锦对外投资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6-015)。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8)。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在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计划安排,公司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汇鸿集团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本次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计划安排,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汇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汇鸿中天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40万元对汇鸿中天增资,增资完成后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汇鸿中天进行增资。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12)。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提名计浩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计浩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该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16-014)。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15日

至2016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16年2月26日公司刊登于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和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办公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 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 14:00 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真: 025-84691339

联系人: 陆飞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