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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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2016-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02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13亿元,较上年增长5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2亿元,较上年增长182.35%。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6.58亿元,较上年增长23.80%,但由于2015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发行新股,股本增加至27.59亿元,因此,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86元,摊薄后较上年下降38.83%。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6年1月8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5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180%~190%。本业绩快报与前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郑跃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峥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莲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02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公司”)收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卫计委”)签发的《关于设置单采血浆站有关事项的批复》(粤卫函[2016]110号):

同意上海莱士在汕尾市陆河县、市城区设立单采血浆站,请督促指导上海莱士按照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建设单采血浆站,建成后逐级向广东省卫计委申请执业登记。

根据上述批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完成汕尾市陆河县、汕尾市市城区两家单采血浆站的建设及相关执业许可手续的办理。

上述两家单采血浆站的获批,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原料血浆供应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完成浆站建设、早日正式采浆,并及时对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