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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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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控股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股改及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7、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上述所有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3-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3月2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683;

2、投票简称:宏大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3月25日9:30-11:30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宏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15:00-2016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刘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人怀先生、娄爱东女士、赵燕女士、蔡美峰先生、以及原独立董事龚六堂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5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共30,494,999.75元,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17.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陈冬冬女士、郜洪青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股改及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下午15:00在公司2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