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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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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6-01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 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中天控股”)及下属企业借款纠纷一案,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作为新中天控股及下属企业借款担保方被同时起诉,涉案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因诉讼保全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精工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5,069,604股股份及孳息(对应当时市值约20.8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10)。

2016年3月16日,公司接精工控股集团通知,告知上述借款纠纷一案已妥善解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2016)浙01民初11号之二、(2016)浙01民初12号之二),解除冻结精工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5,069,604股股份及孳息。上述股份已于2016 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冻结手续,此次股份解除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

截至目前,精工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65,06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17%。此次解除冻结后,精工控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