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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有如下含义: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2015年10月16日,湖北省国资委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鄂国资财监〔2015〕186号),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09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金额为准),采取一次发行不分期。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采取网下发行方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3月24日,起息日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3月24日。

11、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3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本次债券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6、债券拟上市交易所: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账户及资金监管银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19、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申购。

20、配售规则:本次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2、专项资金账户及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已开立本次债券的专项资金账户,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时间:2016年3月21日(T-3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24日(T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8日;

缴款日:2016年3月28日(T+2日);

预计上市日期: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流通。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债券上市后可在上交所流通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范。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承销团成员

1、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经办人: 熊婕宇、张琳、于颖

联系电话:  010-88027267

传真:    010-88027190

2、分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A座4层

经办人: 杨晓、郭志超、张旭

联系电话: 010-57631234

传真: 010-88092036

3、分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经办人: 曹现伟

联系电话: 021-61036972

传真: 021-58300108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崔宝顺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 A座9楼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 A座9楼

经办律师: 温莉莉、章维

联系电话: 027-59625780

传真: 027-59625789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28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刘金进、李洪勇

联系电话:    027-65260188

传真:      027-88770099

(四)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金善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人: 李晶、施星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

传真: 010-85171273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人: 伍敏、熊婕宇、张琳、于颖

联系电话:  010-88027267

传真:    010-88027190

(六)账户及资金监管银行

名称: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负责人: 杨灿

营业场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特1号光谷软件园A5栋汉口银行

联系人: 李梦甜

联系电话:  027-87052816

传真:    027-87052816

(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高斌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权益关系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定,本次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该评级报告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本次债券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湖北省国资委下属控股型国有独资公司,在政府支持、经营规模、资产质量等方面具备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联合信用也关注到因宏观经济下滑等原因使得公司部分子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等不利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负面影响。

公司未来将成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的第二大股东。通过持股湖北能源,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且配合湖北能源旗下的金融机构,未来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与股权管理业务也可以顺利开展。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信用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和机遇

(1)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主要为销售盐和粮食储备销售行业,受经济环境波动影响较小,收入和盈利状况稳定。

(2)公司绝大多数子公司所处的湖北省区域经济较为发达,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具备一定的政策优势。

(4)公司湖北省内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特许经营权有望形成新的收入和盈利增长点。

3、主要风险和挑战

(1)公司部分中小规模的子公司运营状况并不稳定,营业收入波动较大。

(2)公司的收入主要由销售盐和粮食储备与销售构成,两者均对政策和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未来发展空间有限。

(3)由于公司的金融控股平台特性,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掌控能力有限。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信用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信用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信用将密切关注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信用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信用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信用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信用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联合信用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债务性筹资渠道主要为银行借款。公司资信情况较好,与汉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渤海银行等各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各大金融机构总授信额度达到34.80亿元,已使用额度9.80亿元,剩余额度25.00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客户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无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没有发行过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亦不存在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范围内净资产为648,435.06万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为15.42%,未超过合并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

上述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应付债券+长期借款;

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0、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11、平均所有者权益收益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

12、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13、应收账款周转率[2012年和2015年9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14、存货周转率[ 2012年和2015年9月的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末存货。]=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1,800.00万元

实缴资本: 121,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瞿定远

成立时间: 2006年3月22日

住所: 武汉市洪山路64号

联系地址: 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9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系人: 陈士、张堂容

联系电话: 027- 87137096

传真: 027- 871370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84484380X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行业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投资;化工建材、五金矿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国内贸易;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

公司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湖北省唯一的省级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公司根据湖北省国资委的授权履行相应的股东职责,积极推动湖北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的开展,承担了国有资本运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职能。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享有出资人权益。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情况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职工董事1名;监事会成员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4名。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注:其他公司指集团外公司。

五、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详见募集说明书

六、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七、公司独立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

八、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情况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情况

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情况/(四)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交易情况。

九、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

十、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信息披露”和“第四章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投资者权益。本次债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将由宏泰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陈士、张堂容

地址: 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 027- 87137096

传真: 027-8713709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来自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2年至2014年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5年1-9月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以下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当期财务报表的期末数与本期数。财务数据部分计算结果与各数直接加减后的尾数可能出现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并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正常使用。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2年至2014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256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9月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五)母公司利润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鄂国资财监〔2015〕186号)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鄂国资财监〔2015〕186号)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表:

(一)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未来几年,公司将逐步成为以金融、股权投资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利用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扩大杠杆,加大对省内外金融、类金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实现“管理资本和运营资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新兴产业和金融产业”相结合的目标,加快布局互联网金融,牵头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基金;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发起设立湖北产业引导母基金,投资海洋核能、北斗芯片、智能机器人、无人机、智能产业等项目,形成“引导基金+产业项目+子基金+并购或上市退出”的流程化业务板块;强化资本管理运营功能,高效处置托管企业资产,获取市场化运作收益,拓展产业基金、资产管理运营、并购重组、信托投资等相关业务,批量收购处置金融不良债权,盘活金融不良资产;构建中小企业金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和金融数据体系,提供互联网金融的快捷通道和融资租赁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70,000.00万元用于满足发行人未来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需求。

(二)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还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目前,公司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债务融资较多,融资成本较高,流动负债占比较大。若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将提升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比重,改善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公司的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

未来几年,公司将逐步成为以金融、股权投资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势必将加大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70,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保证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可以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满足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此外,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四、募集资金专项资金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将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指定宏泰公司财务部负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指定宏泰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支取实行预算内的授权限额审批的办法,并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发行人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确保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专款专用,并聘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对于不符合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有权予以拒绝,以确保全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海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与监管银行一道尽职尽责,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按照核准用途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交易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

联系电话:027- 87137096

传真:027- 87137096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联系人:熊婕宇、张琳、于颖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盖章页)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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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