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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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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5年10月24日届满,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3月26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 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1、根据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相关工作 经验。

5、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 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3月25日19: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海燕、俞乐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50-6678809

联系传真:0550-6678868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凤阳工业园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33121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5年10月24日届满,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3月26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必 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 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3月25日19: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海燕、俞乐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50-6678809

联系传真:0550-6678868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凤阳工业园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33121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征求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工作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形成相应的文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使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更为科学、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反映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现就本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公司:

联系人:童海燕、俞乐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50-6678809

联系传真:0550-6678868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凤阳工业园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33121

电子邮箱:yl@deliglass.com

本次征求意见的起止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3月25日。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