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6-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2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增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公司”)业务的广度、深度及盈利能力,公司及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科技”)、中安网脉(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网脉”)、北京中科兆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网脉”)、北京国信金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金泽”)于2016年1月18日与国家信息中心、北京国信新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新网”)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公司出资560万元增资北京国信新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2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国家信息中心

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牵头单位。自1987年成立以来,积极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信息化建设,在重大问题研究、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进我国信息化事业发展方面,承担和参与了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法人库、国家信用平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一批支撑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成为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执行者和实施者。

2.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号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8月

法定代表人:周超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及服务;数据中心(IDC)、IT产业研发;信息增值服务、IT产业孵化服务;提供网络管道推广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五金产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3. 中安网脉(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8号215室

注册资本:1248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

法定代表人:刘歆

经营范围:电子配件组装;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的新产品。

4. 北京中科兆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路4号3号楼二层009室

注册资本:14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

法定代表人:赵进延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

5. 北京国信金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3层301-302室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科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沈飒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股东除北京国信金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他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国信新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8,086,553元

3.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

4.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出资已于2016年2月底之前全部缴纳完毕,国信新网于2016年3月21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5.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案

1、国信新网增资扩股以不低于经国家信息中心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根据在国家信息中心备案的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15日出具的中商评报字[2015]第1029号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甲方净资产评估值为501.45万元。

2、本次增资扩股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广泛征集并择优选择新增投资人。

3、本次增资扩股前国信新网股权结构为:国家信息中心出资500,000元,持股比例100%。

4、国信新网依据挂牌时的审计报告,以增资前未分配利润2,601,053元转增资本,均归国家信息中心所有。

5、本次增资扩股国家信息中心同时增资785,500元,其中484,876元进入国信新网注册资本,其余300,623元计入国信新网资本公积。

(二)各方的陈述与承诺

本协议任何一方向他方陈述及承诺如下:

1、其具有完成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已取得所需的全部批准或授权,能够参与、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并承诺直到本次增资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必要权利、授权及能力。

2、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中的内容。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中科金财、润泽科技、中安网脉、中科兆悦、国信金泽(以下统称“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时点足额缴付增资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增资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国信新网支付利息。

3、乙方在国信新网催缴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全缴付增资价款的,国信新网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配合相应减少其所持股份,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增资价款全额的20%向国信新网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不按时缴付增资价款而影响国信新网项目进度,造成损失的,国信新网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而导致的国家补助资金减少、预期收入减少的损失,以及国信新网为实现该请求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国信新网已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国信新网注册资本由12,351,363元增加到18,086,553元。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信新网未来业务发展目标是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和互联网增值服务提供商及面向电子政务平台和数据中心的专业维保服务和政务数据中心、灾备和行业/云服务商。国信新网未来主要将立足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信息中心相关IT系统的维保,横向拓展各部委办局,纵向以外网为突破口,向地方延伸,提供数据中心及增值服务、IT系统的综合运维服务,提升专业化能力。公司将充分依托国家信息中心牵头组织的电子政务云集成与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子政务外网的品牌及互联网接入等资源,积极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拓展IDC/DC、灾备/异地灾备、政务云及应用等相关增值业务。通过专业化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运行维护能力,更好地发挥国家电子外网的作用,服务好电子政务。

2015年以来,公司确立了以互联网银行、资产证券化、金融资产交易及征信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战略,努力构建以大资管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目前,公司在资金端、资产端、交易体系生态圈战略布局完整,已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闭环生态圈,基本具备开展互联网金融全业务链的服务能力,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的布局已经初见成效。本次参股国信新网有助于公司云服务、大数据、征信业务以及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业务的开展,加强征信与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的业务协同,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业务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战略的快速实施及落地,但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是近年来的创新业务,市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和实施有效的风控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力争达到预期目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