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0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为51,457,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3年1月7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2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3元人民币,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的承诺,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51,457,976股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于2016年3月29日起可以上市流通。
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为51,457,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为51,457,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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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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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份持有人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承诺,即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锁定期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25日。
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1号)的要求,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适用该规定,将严格遵照该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因此,长江保荐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表、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名册;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限售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