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6-02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6-025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向北京国英富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英富诚”)提供委托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2个月(可提前归还),贷款年利率为10%。目前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因此,此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国英富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B301

法定代表人:郭辉

注册资本:1,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营业期限:2007年2月2日至2027年2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

2、股权结构

自然人郭辉持股90.91%、自然人郭恒持股9.09%。

实际控制人:郭辉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英富诚资产总计156,844.89万元,负债总计78,312.38万元,净资产78,532.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93%。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918.05万元,实现净利润79,527.4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

国英富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可提前归还)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10%

5、担保措施:由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工业开发区水源路乙133号

法定代表人:丁明山

注册资本:100,050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2000年9月29日至2050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Ⅲ类、Ⅱ类;新型材料、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机械设备的开发、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产受托管理;实业项目的投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石油制品、炉料、矿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及汽车配件焦炭、轻纺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租赁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计951,010.11万元,负债总计661,388.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5,271.8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9,092.6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918.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招商银行贷款给国英富诚,该笔贷款由第三方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

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委托贷款后,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总额为3.86亿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78%;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0.86亿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08%。

七、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