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6-02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来函告知,东航集团目前拟与第三方签署同本公司主营业务、股权等相关的合作协议,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1日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6-0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5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64号),协会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已在上述注册金额额度内,于2016年4月20日完成了2016年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80%。
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