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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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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9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时间为2004年9月15日,图示时间段为2004年9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3月14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2013年12月7日起,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同业存款利率×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3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以下情况外,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曾出现个别由于市场原因引起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标被动偏离相关比例要求的情形,但已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1季度A股市场先抑后扬。市场在1月持续受汇率变动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但随着各项保经济增长的政策和机制改制政策的陆续出台,市场信心得到较大提振。1季度国内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持续好转,美元加息节奏推后也带动国际原油及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反弹,同时带动国内煤炭、铁矿石和有色金属价格呈现大幅反弹态势,这些因素都推动了市场对周期行业景气度好转的预期,带动周期类板块率先反弹。随着1季度各项经济数据逐月呈现好转态势,宏观经济企稳预期明朗及美元加息预期继续推后等因素,推动市场风险偏好的回升,因此以中小板、创业板个股为代表的成长类板块出现较大幅度反弹。

1月初组合仍延续以中小板、创业板股票为主的成长类组合,对突如其来的市场大幅调整应对不及。随后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逐步增加基本面预期明显好转的钢铁、煤炭和水泥为主的周期类板块,同时适时调整组合中成长类个股的结构,应对市场反弹。并在组合中逐渐增加教育、体育等政策方向明确的主题板块配置,增加组合的灵活度。

展望2季度行情,我们认为1季度市场的大幅调整已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累积的高估值风险,受益于国内宏观政策预期偏暖及全球金融环境相对稳定,3月以来的反弹预计将在4月份继续延续。但随着美元加息预期的不确定性影响,2季度各项宏观经济数据是否符合经济企稳恢复的预期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后续市场走势仍有较大变数。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4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54%。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股票代码600730)于2015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通字 15046号)。因中国高科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国高科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中国高科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无。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