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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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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表6.5.1.2金额单位:万元

3、投资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如下:

表6.5.1.3金额单位:万元

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前五名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

表6.5.1.4金额单位:万元

5、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前三名自营贷款情况如下:

表6.5.1.5

6、表外业务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表外业务情况如下:

表6.5.1.6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金额单位:万元

(二)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金额单位:万元

(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金额单位:万元

(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2金额单位:万元

注1:事务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主要承担事务管理功能,为委托人(受益人)的特定目的提供管理性和执行性服务的信托计划。本次年报根据监管口径对期初数进行重分类调整。

2、本年度信托项目清算情况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6.5.2.2.1金额单位:万元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2金额单位:万元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3金额单位:万元

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3金额单位:万元

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情况

2015年以来,面临宏观经济的持续下行、市场风险的不断暴露、资管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信托制度红利不断减少等多重压力,平安信托居安思危、再次布局,在新经济周期与竞争格局下,充分理解和执行最新监管政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开展业务创新,通过持续领先的业务模式驱动公司领跑新一轮市场竞争。

平安信托以“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谋福利”为宗旨,以成为“中国最大、最领先的信托公司”为目标,通过“私人财富管理(零售)”、“私募投行和机构资产管理(对公)”、“金融同业(同业)”、“股权投资(PE)”四大业务条线端到端经营,并以全新的风险管理体系与强大的运营服务后台作为业务保障,多管齐下,全面优化业务结构,打造行业领先的风控和运营体系,以期实现公司、员工与客户的三赢局面。

具体来说,零售业务以客户主办财富帐户为服务核心,充分发挥专业财富管理团队的优势,结合最新互联网技术和理念,通过多种渠道类型,聚焦客户核心需求,采取主办财富帐户、远程服务专员+线下理财经理共同组成的客户全覆盖渠道体系,给予客户卓越的服务体验、多元化的产品、强大的流动性支持,力争成为中国领先的私人财富管理机构。

对公业务充分发挥综合金融需求解决能力的优势,重点打造“专业+跨界”、“快速灵活服务好”、“强大的资金对接平台”三大核心竞争优势,以客户为中心,通过1+N团队(1个客户经理+n个产品经理)和多渠道为客户提供涵盖信托贷款、资产管理、证券化、股权投资、重组并购、发债等在内的综合投行产品服务,力争成为目标公司客户的综合金融主办投行。

同业业务主要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平台,通过“差异化策略”为具有不同需求和风险偏好的各类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力争成为中国最领先的金融同业机构特色服务商,成为大型金融机构的交易平台以及中小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服务商。

PE业务以成长基金、夹层 、FOF、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模式,充分发挥卓越的品牌和资源、专业的投后管理、创新灵活的投资结构和产品、多元化的资产渠道等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打造平安PE生态圈,力争成为具有一流品牌效应的PE投资管理机构,为客户获取长期、稳健、超值投资收益。

风险管控方面,通过建立差异化风险授权体系、风险前置架构和风险内嵌机制等关键举措,构建起全员参与的、全流程管控的、业务全覆盖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实现对业务投前、投中、头后的全流程、标准化风险管控。

IT和运营方面,面对互联网的深化发展,依托平安集团先进的科技技术平台,打造行业领先的IT平台,并通过个性化加一体化的方式对运营平台进行互联网改造,尝试打造“云服务网点”和“云作业运营工厂”,实现标准服务支持。

5、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本公司作为信托项目的受托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平、公正地处置信托财产。

6、信托赔偿准备金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赔偿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5%提取,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截至2015年末,本公司提取的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为67,631万元。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如下:

表6.6.1

(二)关联交易方

报告期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6.6.2金额单位:万元

(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1金额单位:万元

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2金额单位:万元

3、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表6.6.3.3.1金额单位:万元

4、信托项目之间交易情况

表6.6.3.3.2金额单位:万元

(四)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事项以及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事项。

七、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7年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信托业务自2009年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颁布)。

第七节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10,941.41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17,424.91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1,094.1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7,812.93万元,以21亿资本公积及29.1亿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8,259.24万元。为了更好地支持业务发展,公司决定2015度不对股东派发股利。

报告期本集团实现净利润758,214.05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47,433.00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7.2金额单位:万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八节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没有发生变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王佳芬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王利平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夏立平、李罗力、鲍友德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金顺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有成员包括任汇川、姚波、高鹏、葛俊杰、曲毅民、杨世成、陈勇,任汇川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了冷培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宋成立先生因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新聘任了曹宁莉女士、刘东先生、郑建家先生、赵洪先生、庞洪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高菁先生、封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新聘任了李数光先生、李宇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庄汉平先生、李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88亿元(含美元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亿元(含美元5000万元),公司未发生注册地、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事项。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业务开展作出行政处罚两次,处罚方式为罚款。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发生。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情况

2015年3月,深圳银监局对公司进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对公司业务发展、综合实力等方面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查意见。2015年10月,银监会对公司开展信托监管有效性检查,并提出了检查意见。公司高度重视,深入分析检查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流程。2015年,公司严格落实监管意见,以合规风险防范为中心,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基础保障。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1、2015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88亿元(含美元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20亿元(含美元5000万元)事项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深银监复〔2015〕200号),并已在《证券日报》2015年7月16日第C14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2、2015年7月,冷培栋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深银监复〔2015〕225号),并已在《上海证券报》2015年7月29日第16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3、2015年11月,张金顺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现任董事任汇川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已在《证券日报》2015年11月27日第D39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4、2016年1月,公司注册机关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地址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修订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88亿元(含美元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亿元(含美元5000万元)等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并已在《证券日报》2016年1月12日第C31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八、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事项。

九、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