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6-022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民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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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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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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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其他应收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819.76万元,增加人民币194.10万元,增幅31.02%,主要系经营活动增加所致。
2. 短期借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38218.39万元,增加人民币11417.33万元,增幅42.60%,主要系增加流动资金贷款。
3. 应付票据本期末余额人民币0万元,减少人民币2006.38万元,降幅100.00%,主要系所开立票据到期已支付。
4. 应付利息本期末余额人民币262.82万元,减少人民币275.82万元,降幅51.21%,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支付。
5.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87.59万元,增幅264.86%,主要系增值税增加致其增加。
6. 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人民币310.58万元,降幅85.42%,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人民币5190.72万元,增幅46.91%,主要系销售回款同比增加所致。
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人民币40513.37万元,增幅97.70%,主要系2015年支付并购WPR公司款所致。
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人民币29296.70万元,降幅83.25%,主要系2015年借款用于WPR并购。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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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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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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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