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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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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乌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344.82万元,同比降低85.08%;净利润1,118.09万元,同比降低89.7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3.76万元,同比降低68.48%,主要原因为:

(1)由于报告期经济增速放缓,区域用电量需求不足加之一季度为供暖期,电网调度优先考虑供热机组电量上网,而公司供热机组占比较小,进一步挤占了公司原有市场空间,导致报告期公司售电量完成60.4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9.46%。

(2)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自2016年1月起对燃煤电厂电价进行调整,加之内蒙古蒙西电网区域内交易电量比例增加、交易价差加大,导致报告期公司平均售电单价同比降低11.35%。

报告期公司应付债券比上年期末增加3亿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3亿元。

报告期公司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增加58.91%,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18亿元中期票据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报告期计提后尚未支付,导致应付利息增加。

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降低35.9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电量下滑、电价下调引起收入下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5日 中发[2015]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2015年6月9日 发改价格〔2015〕1344号),内蒙古西部电网列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试点。2015年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2015年-2017年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200号),标志着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上述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为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预计未来公司面临的竞争形势将进一步加剧。面对未来激烈的竞争,公司已经并将继续不断采取措施增强竞争实力,以适应未来电力市场的不断变化。上半年,公司紧抓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与控股股东北方电力于2015年6月25日发起设立了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拟开展电力热力销售、输配等业务。未来,公司将积极适应蒙西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局面,借助上述输配电价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大用户直供市场,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下发自治区各有关电力企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6】285号)自2016年1月起对燃煤电厂电价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临2016-002号公告)。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会积极面对,加强对电力市场政策和形式分析的研判,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同时,抓好政府计划和市场交易,通过优化机组运行、提升系统效率、降低消耗指标、加快新机组建设等具体措施,积极参与各类市场交易,增强公司竞争力。此外,公司大力发展电力外送项目以及清洁能源建设,以进一步扩大规模经营优势,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竞争能力,严控电力市场风险。

(2)公司拟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事宜

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之际,针对国家关于全面实施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及蒙西电力市场逐年竞争加剧的形势,容量较小的火力发电机组在发电市场竞争能力趋弱。考虑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华海电”)发电机组为2台20万千瓦发电机组,竞争优势将逐步减弱,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拟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蒙华海电51%股权的议案。公司将以有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开展该股权转让工作,挂牌价不低于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06月30日)。

上述股权实施后,蒙华海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有利于未来提升和保持公司业绩稳定,股权转让获得的投资收益也将增厚公司当期业绩。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公司将在后续事项的实施过程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27号公告、临2016-004号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电力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督局关于解决北方电力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的要求,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避免同业竞争,公开作出“将内蒙华电作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电一体化等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北方电力将根据相关资产状况,逐步制定和实施资产整合的具体方案,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将相关所属资产在盈利能力以及其他条件成熟时,逐步注入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各项承诺,以支持内蒙华电的持续稳定发展。”的承诺。

2012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北方电力所属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本公司,从而进一步减少了公司与北方电力之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解决了达拉特电厂的“一厂多制”问题,实现了北方电力的承诺。

2014年12月初,公司再次收购了北方电力所持有的蒙达公司43%股权及丰镇发电厂#5、#6机组,上述资产收购的完成,解决了公司相关电厂“一厂多制”问题,践行了控股股东对资本市场的承诺。

鉴于控股股东的上述承诺尚在履行期内,公司将继续督促其在适时、可行条件下继续履行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景龙

日期 2016-04-26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