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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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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1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现场出席10名,独立董事吴毅雄委托独立董事沈成德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0,066,251.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019,514.11元,减去已支付2014年普通股利58,564,8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1,520,965.87元:减去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06,625.18元,本次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370,514,340.69元。拟以2015年末股本488,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应付2015年普通股股利58,564,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1,949,540.69元结转下年度。另外, 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88,040,000.00元,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共计转增488,040,000股。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

结合银行授信额度管理惯例、公司2015年度接受的授信和直接申请的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情况及2015年度公司架构调整,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宁波建工母公司安排申请授信额度(含直接申请贷款及其他贷款形式)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38亿元,银行保函不超过15亿元,承兑汇票不超过2亿元,信用证不超过1亿元,保理不超过4亿元。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4.8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徐文卫、孟文华、潘信强、翁海勇、陈建国、陈贤华回避了表决。

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5月17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1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现场出席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2015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0,066,251.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019,514.11元,减去已支付2014年普通股利58,564,8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1,520,965.87元:减去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06,625.18元,本次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370,514,340.69元。拟以2015年末股本488,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应付2015年普通股股利58,564,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1,949,540.69元结转下年度。另外, 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88,040,000.00元,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共计转增488,040,000股。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

结合银行授信额度管理惯例、公司2015年度接受的授信和直接申请的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情况及2015年度公司架构调整,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宁波建工母公司安排申请授信额度(含直接申请贷款及其他贷款形式)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38亿元,银行保函不超过15亿元,承兑汇票不超过2亿元,信用证不超过1亿元,保理不超过4亿元。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4.8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关联监事卢祥康回避了表决。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1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银行贷款

及授信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48,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0,28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经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授信额度管理

结合银行授信额度管理惯例、公司2015年度接受的授信和直接申请的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情况及2015年度公司架构调整,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宁波建工母公司安排申请授信额度(含直接申请贷款及其他贷款形式)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38亿元,银行保函不超过15亿元,承兑汇票不超过2亿元,信用证不超过1亿元,保理不超过4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控股股东担保总额事项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7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3、贷款额度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及子公司直接贷款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60亿元,累计贷款发生总额不超过9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1)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5亿元的担保。

2)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

3)对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4)对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5亿元的担保。

5)对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7亿元的担保。

6)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7)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8)对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

9)对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

10)对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11)对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12)对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13)对宁波永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14)对宁波甬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份,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589,506,669.75元,负债总额3,591,534,813.81 元,净资产997,971,855.94元,资产负债率为78.26%。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5,117,208.91 元,净利润5,969,075.00元。

2)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0万元,公司持有95%股份,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份。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077,013,435.93元,负债总额3,456,503,574.86元,净资产620,509,861.07元,资产负债率为84.78%。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4,710,887.62元,净利润52,172,751.14元。

3)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600万元(目前已增加注册资本至3亿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00,702,434.48 元,负债总额409,193,719.94元,净资产91,508,714.54元,资产负债率为81.72%。实现营业收入125,149,710.67元,净利润4,281,596.30元。

4)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5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份,主要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和塑钢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12,724,996.40元,负债总额970,303,710.71元,净资产242,421,285.69元,资产负债率为80%。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6,075,047.22元,净利润29,870,749.99 元。

5) 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98万元,公司持有60.69%股份,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22,730,029.25元,负债总额490,919,638.48元,净资产131,810,390.77元,资产负债率为78.83%。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629,594.88 元,净利润12,342,793.36元。

6)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55,823,470.75元,负债总额15,588,545.93元,净资产140,234,924.82元,资产负债率为10%。实现营业收入20,901,600.69元,净利润-620,213.02 元。

7)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6,630,810.87元,负债总额103,205,063.45元,净资产13,425,747.42元,资产负债率为88.49%。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93,284,485.96元,净利润-881,319.06 元。

8)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8,426,564.00元,负债总额100,514,698.39元,净资产27,911,865.61元,资产负债率为78.27%。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9,571,469.22元,净利润-1,148,964.45元。

9)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份,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8,735,337.44元,负债总额91,867,618.73元,净资产26,867,718.71元,资产负债率为77.37%。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02,721.44元,净利润4,367,040.35元。

10)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 、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33,244,516.51 元,负债总额182,078,395.40 元,净资产51,166,121.11 元,资产负债率为78.06%。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066,826.42 元,净利润2,119,616.82 元。

11)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55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56,656,847.67元,负债总额121,045,977.55元,净资产35,610,870.12元,资产负债率为77.27%。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750,115.49元,净利润4,087,132.56元。

12)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泥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99,952,989.69元,负债总额224,525,437.08元,净资产75,427,552.61元,资产负债率为74.85%。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329,847.33元,净利润9,445,029.70元。

13)宁波永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4800万元,公司持有10%,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份,主要业务:宁波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线一标工程项目投资及其他路桥工程项目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89,778,554.26元,负债总额641,862,573.13元,净资产147,915,981.13元,资产负债率为81.27%。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4,267.71元。

14)宁波甬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3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宁波机场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立交工程项目投资及其他路桥工程项目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62,881,234.10元,负债总额260,708,956.58元,净资产102,172,277.52元,资产负债率为71.84%。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84,272.68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公司对2015年担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2015年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风险上做到了严格控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同意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权力审批机构授权规定额度内的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的额度进行。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02,800,000元,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5.8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1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5年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1至12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6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2016年预计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2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3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五、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

六、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配备专人具体负责理财工作,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对于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及时汇报。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2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规范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由宁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2008年12月19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200000001096。

现修改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由宁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2008年12月19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68520599R。

二、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现修改为: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3人。

三、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2人。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2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末股本488,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另外,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88,040,000.00元。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976,08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976,080,000股。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本增加后,需相应修改章程中与股本变化相关的条款,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04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608万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80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80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97,60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7,60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并在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办理公司相关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2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15年末股本488,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另外, 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88,040,000.00元,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共计转增488,040,0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0,066,251.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019,514.11元,减去已支付2014年普通股利58,564,8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1,520,965.87元:减去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06,625.18元,本次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370,514,340.69元。拟以2015年末股本488,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应付2015年普通股股利58,564,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1,949,540.69元结转下年度。另外, 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88,040,000.00元,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共计转增488,040,000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徐文卫、潘信强、翁海勇、陈建国、陈贤华承诺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议案时同意该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潘信强在2016年1月28日增持公司股票4万股。

2、公司董事在未来 6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下:

公司董事孟文华、王善波拟在未来6个月通过大宗交易合计购买其通过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4,602,779股股份,购买价格区间为每股9-14元,购买总金额区间:41,425,011元至64,438,906元。前述孟文华、王善波的购买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后,该两位董事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变。除上述董事外,公司其他董事未来6个月无增持、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2015年1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49,960,247股上市流通,具体如下:

3、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6-0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38号2号楼5楼51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7日

至2016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项及3-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3、特别决议议案:6、8、9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16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