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产中停牌股票处置情况及处置盈余资金发放的公告
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百强ETF”或“本基金”)于2015年10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从2015年10月14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0月1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5年10月13日)持有的股票资产为人民币909,315.20元(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均为最后运作日停牌股票。
表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5年10月13日)持有的全部停牌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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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1月10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表2:清算期间(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1月10日)复牌股票的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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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截止清算期结束日(2015年11月10日),本基金仍持有的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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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2015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三《关于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约定,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有持仓股票停牌,为了最大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股票资产的停牌价格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股票资产。
截止清算期结束日(2015年11月10日),本基金持有的股票中,上汽集团(代码:600104)已于2015年11月6日复牌,但尚未卖出变现。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股票资产的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即停牌价格*持仓数量)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股票资产,并已于2015年11月6日垫付至托管账户共计800,037.20元。
2015年12月18日,本基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为维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每百份百强ETF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259.840元。
截至2016年4月15日,本基金在清算期结束日(2015年11月10日)仍持有的股票均已复牌并卖出变现。
表4:清算期结束日(2015年11月10日)本基金仍持有股票的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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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可知,清算期结束日(2015年11月10日)本基金仍持有的股票复牌后全部卖出所得金额为843,150.63元,高于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800,037.20元,两者差额43,113.43元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因而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百强ETF份额数量极小,以致其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不足0.01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会获得分配。
本基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停牌股票处置盈余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发放日为2016年5月5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百强ETF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045元。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010-62350088咨询。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北京格上富信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格上富信)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4月26日起将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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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认)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认)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业务、定投之日起,将同时参与相关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的相互转换: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80009 C类代码:080010)、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B类代码:000425)、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 C类代码:000052)、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9)、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156、C类代码:002157)、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85)和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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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规则
1、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办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特别说明:上述代销基金中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长盛货币市场基金、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不参与上述申购和定投的费率优惠活动。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每年开放一次,不开展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业务。
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销售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业务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六、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2350618
网址:www.igesafe.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