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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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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生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娄敬群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娄敬群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1)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根据吉国资发产权[2015]20号《关于信托公司债权资产无偿划转给担保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的文件,以及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和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的规定,国资委批准吉林省信托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四项不良债权资产356,049,585.43元无偿划转给担保公司,并相应减少吉林省信托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其中贷款112,0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244,049,585.43元。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公司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结果如下:

表6.4.1.1  单位:万元

6.4.1.2资产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万元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6.4.1.4公司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4.1.4

6.4.1.5公司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6 单位:万元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万元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4.2.1  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万元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单位: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   单位: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单位: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万元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把推进业务转型、提升自主理财能力提到了公司发展的战略高度。经过经营战略调整,职能重新定位,研发团队建设不断加强,研发力度不断加大,研发工作更加深入市场, 更加注重理论研究、方案设计与具体业务相结合,提高研发成果的及时性、前瞻性,提升创新业务模板的可操作性,创新业务拓展及创新模式研究成果显著,对公司业务转型和创新信托产品设计的支持力度逐步提升。

6.4.2.4.1 创新业务

①PPP信托业务。基础设施项目一直以来都是信托传统业务的重点领域。公司重点关注地方试点项目,以及存量基础设施项目中能够以PPP模式转出的项目。以期加大与属地资源和市场的对接,积极试点,积累经验,深入介入基础设施项目,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撮合保险、银行等长期低成本资金开展期限较长的PPP业务。在新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信托公司的专业优势,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服务。

②土地流转信托。公司通过对项目开展模式进行完备的探讨,从而完美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土地流信托中农户、企业、政府、信托多方共赢。具体业务资源储备方面,公司先后赴双辽、梨树、柳河等地区进行业务开展方式实地调研,基本形成了“土地流转及与农户沟通环节政府出面集中土地提供反租倒包服务、生产经营环节由信托服务企业(农业产业公司)全面管理承担风险、公司扮演受托方与金融中介两个角色,凭借企业信用和融资能力满足其对接上下游的政治与经济双重需求”这样一种业务模式,以图化解业内已经开展的类似项目中出现的沟通不畅、定位不清、权责不明、风险不定等问题。

③产业基金。产业基金信托是公司未来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化运作的一种选择。采用这种形式可利用基金专业优势,集合人力、物力对不同项目进行投资分析,而由于目前信托产品发行采取审批制,以产业投资基金形式发行还能节省分别发行所占用的时间,节约发行成本。公司已尝试与省内部分县市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拟通过与政府、与省内大型企业合作成立产业基金信托,更好的为地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6.4.2.4.2 特色业务

①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类信托。公司面向上市公司股东推出系列融资类和投资类信托产品,为股票质押融资、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盘活持仓股票资产、定向增发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②类PE股权投资信托。股权投资是公司对信托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之一,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逐步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管理转变。

③财产权投资信托。公司积极利用信托制度优势,探索资产衍生出的相关权益类信托产品,如股权受益权、项目收益权、物业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矿产资源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应收账款以及其他特定资产未来收益权等业务,灵活运用投资、投资附带回购、投资优先分配收益、投资附带转让、融资租赁等多种资金运用方式,为委托人和企业提供量身定做信托理财产品。

④农牧业信托。东北是中国农业主产区,公司在多年服务地方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农牧业投融资经验,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通过灵活多样的资金运用方式为现代化农业发展与升级提供金融支持。

6.4.2.4.3 研究成果

为提升对行业趋势、公司发展、业务指导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公司全面重构了研发报告体系,目前研报板块包括:聚焦信托业动态和前沿产品的《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聚焦大资管市场、以期能够知己知彼的《金融同业发展研究》,加入产业分析方面的内容后,进一步修改为《金融同业与产业分析报告》;以及对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和思路的创新业务研究报告,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可操作模板和方案,如新三板投资信托、在线供应链信托模式、PPP操作实务等。此外,公司还参与了信托业协会重点课题“消费信托”的研究与撰写。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情况。

6.4.2.6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对吉林信托提高信托赔偿准备金提取比例的批复》(吉国资发预算[2013]155号),按公司注册资本的20%提足准备。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发生信托业务损失,信托赔偿准备金尚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期末余额为31,932万元。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6.5.1   单位: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表6.5.2 单位:万元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事项

表6.5.3.1 单位:万元

6.5.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

表6.5.3.3.1  单位:万元

6.5.4 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6.6 会计制度

本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修订准则等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口径与并表口径)

7.1 单位: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与并表口径):

表7.2

7.3 公司净资本情况

2015年末,公司净资本余额为357,591万元 ;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64,715万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552.56% ;净资本/净资产为84.42%,以上指标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5号)各项监管指标。

7.4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股东无变化。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指派李伟同志担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一职,高福波同志不再担任董事长;董事邱荣生同志退休,不再担任董事。2015年度,公司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了李建光同志担任副总经理,张巍、李巍同志担任总经理助理。经国资委任命,银监局审核资格通过后正式任命。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无。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无上述情况。

8.6银监会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结论和公司整改情况

银监会吉林银监局于2015年5月至6月对公司资管及同业业务、信托业务、兑付风险、合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检查后下发了《现场检查意见书》。按照该意见书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室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意见和要求,以使公司信托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开展。具体做法:

一、强化内控执行力度,提高现代治理能力,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二、持续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加大风险处置力度

三、强化合规管理机制建设,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四、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工作,持续加强尽职管理,提高自主管理信托财产能力

五、强化制度约束与制衡机制,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六、加大监管意见落实力度,加强责任追究

七、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倡导合规文化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2015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201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