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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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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世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臻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保理款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4.56%,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期收回到期保理款所致。

2、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84.28%,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非公开发行券商保荐进度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利息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10.61%,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发支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6、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9.11%,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发支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7、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1.34%,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29.5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工程款和采购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8.05%,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10、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6.69%,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年度期末增值税额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45.28%,主要系公司本期孙公司上海采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资本投入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31.83%,主要系公司本期通讯业务主营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42.68%,主要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营业成本也相应减少及本期增加高毛利保理业务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74.52%,主要系公司本期建安发票开具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42.64%,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33.63%,主要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76.42%,主要系公司本期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9.85%,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期收回到期保理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116.72%,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46.80%,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15年12月1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5360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2016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5360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并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3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1日和201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5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 2016年4月20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给公司董事、监事。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16年 4月27日下午 15:00 前以通讯(书面、传真、邮件等)方式表决。

4、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5、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邱晖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齐龙华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孙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汪晓东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5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时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6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邱晖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齐龙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邱晖女士、齐龙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2名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孙新先生、钟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孙新先生个人简历

孙新,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国际注册审计师。曾任双汇集团四川商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负责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负责人。孙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钟科先生个人简历

钟科,男,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曾担任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经理、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6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晓东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汪晓东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汪晓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满足公司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钟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钟科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出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钟科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钟科

联系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基地C区28座

联系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电子邮箱:zhongke@sunnada.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日

附件:

钟科先生个人简历

钟科,男,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曾担任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经理、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6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1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4,263,157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1,878,9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2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4,257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发行数量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1.2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 %;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1.3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 %;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3)>的议案》;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 %;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2)的议案》;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 %;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解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3,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7%,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1%;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 %;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股东黄海峰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93,753,99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8%,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1%;287,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427,1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6224%;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4556%;287,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221%。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二》;

6.1定价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股东周世平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67,657,0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330,2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195%;453,67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82%;1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23%。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潘继东律师、郭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60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