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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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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阙文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鑫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中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公司股票2015年7月8日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发行公司债事项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公司债相关议案,目前正积极推进中。

3、立案稽查事项

2016年2月1日,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阙文彬先生进行立案稽查。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3日、3月2日、4月1日发布了《关于立案稽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就上述立案稽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阙文彬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6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阙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会认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盱眙恒山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肿瘤诊疗领域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及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盱眙恒山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盱眙肿瘤医院”),盱眙肿瘤医院注册资本2300万美元,其中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美元,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00万美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盱眙恒山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6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盱眙恒山肿瘤

医院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医院”)及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投资”)共同投资设立盱眙恒山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盱眙肿瘤医院”),盱眙肿瘤医院注册资本2300万美元,其中盱眙医院出资1500万美元,恒康医疗投资出资800万美元。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盱眙恒山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暂定)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300万美元(自筹资金分批出资)

4、注册地址:江苏盱眙

5、主营业务:盱眙肿瘤医院将以肿瘤诊疗为重点,分别设置肿瘤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炙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重症医学科等医疗学科。

6、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医院持有其65.22%的股权,全资子公司恒康投资持有34.78%的股权。

上述各项事项以注册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相关方基本情况

1、盱眙医院

名称: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盱眙县盱城镇五墩西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乔锴

注册资本:20,253.65万元

主营业务: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炙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重症医学科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盱眙医院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盱眙医院总资产33,486.49万元,净资产1,222.32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13,276.02万元,净利润为1,984.23万元。

2、恒康医疗投资基本情况

名称: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OOMS 2103-04,21/F.,WING ON CENTRE 111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董事:谢海

股份总数:10000港币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恒康医疗投资100%的股权。

恒康医疗投资为公司在香港成立的项目投资公司,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未签订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聚焦肿瘤诊疗的核心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医疗服务机构在全国的布局,提升当地医疗服务水平,并增强公司在肿瘤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新公司可能存在项目投资周期较长等不利因素。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6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

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5年7月8 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 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 年 11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起继续停牌。

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共同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认真研读、制定工作方案及计划。因交易标的历史沿革复杂、成立时间早,且作为非企业医疗机构性质成立,涉及核查、落实确认的人员及有关部门众多,部分问题追溯的历史较为久远,需要查询大量的档案资料,其中包括当地有关部门、原股东单位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机构已完成大部分问询函涉及问题的核实查证,并根据核查及追加确认的情况,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重组文件进行了多次有针对性的修订。目前尚有个别重要问题正在进一步落实中,相关重组文件正加紧完善,还需履行相应复核程序,因此尚无法完成相关回复披露工作。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5月9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公告编号:2016-64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