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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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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139.1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民币升值导致远期结汇合约实现浮动盈利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长32.0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49.5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产品销量增加对应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比期初增长75.24%,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新增合并广东龙丰铜管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管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龙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三个销售公司,并在本报告期开展对外委托加工业务,增加金属存货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长87.8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项目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比期初增长1,631.8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民币升值导致远期购汇合约实现浮动亏损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长69.3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63.8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下降41.23%,主要原因是2016年2月发放2015年度奖金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增长164.44%,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48.27%,主要原因是到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发生的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分别增长15.01%、14.2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58.1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合并单位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广东龙丰铜管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管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龙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16.6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民币升值,而上年同期人民币贬值,本报告期汇兑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民币升值,报告期公司远期外汇购结汇产生浮动亏损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77.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发生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63.7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的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63.8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信托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73.9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11月26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0号)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披露后,公司积极组织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继续对标的公司进行深入尽职调查,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落实,进一步降低并购风险。

为了保持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平稳,促使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缩短金龙股份与公司的磨合期,以及防范并减少公司本次交易风险,落实《关于委托加工等事宜之协议》相应条款,收购广东龙丰铜管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管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龙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称“销售公司”)的100%股权,并以销售公司为平台分别与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生产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

2015年11月18日,公司与金龙股份已就本次交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递交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2015年12月24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同时,公司也就本次交易向特定国家和地区公平贸易委员会、反垄断局等有权审查组织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工作。2016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审查决定通知》,对公司收购金龙股份股权案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

公司将在金龙股份年审工作及估值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手保持紧密沟通,保证相应工作落到实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收购JMF100%股权事项。

2016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JMF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JMF及JMF所有股东签署《Stock Purchase Agreement》(股权购买协议)。本次收购初始交易金额为3,000万美金,最终交易金额根据交割后JMF最终运营资本净额与最终债务净额对初始交易金额进行调整确定。

2016年2月22日,浙江省商务厅完成对收购JMF Company100%股权事项的备案登记,备案文号为:浙境外投资[2016]N00107号,并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1600107号)。

2016年4月1日,公司向交易对手支付交易款项21,338,568.67美元;公司向托管代理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支付5,003,000.00美元。

2016年4月1日,JMF公司股权交割事宜办理完毕。交易对手持有的JMF100%股权(850股股份)过户到公司名下,JMF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海股[2015]39号)等相关文件,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22日,深交所预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2016年3月25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申请,并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四)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1.78%股份。

2015年11月25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知,冯海良先生计划通过本人或其控制的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16,714,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33,428,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016年1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冯海良先生通过其本人及其子冯橹铭先生证券账户,于2016年1月14日到2016年1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9,65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

(五)公司股东Z&P ENTERPRISES LLC权益变动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Z&P ENTERPRISES LLC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1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止,Z&P ENTERPRISES LLC通过参与公司配股、减持公司股份,且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增加股本,导致Z&P ENTERPRISES LLC的持股比例下降。截至2016年3月1日收市,Z&P ENTERPRISES LLC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1,904,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

201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及Z&P ENTERPRISES LLC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公司与东大水业集团合同纠纷事项

海亮股份与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引起纠纷,公司作为原告方于 2015年12月就该事项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大水业支付合同款共计40,231,960元。目前,上述诉讼事项进入法庭调解阶段。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建国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的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2),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造成上述公告的个别内容错误,具体更正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同意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201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相关服务费用继续享受优惠。《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同意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2016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相关服务费用继续享受优惠。《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更正前: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15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5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作更深入了解,公司定于2015年5月4日上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更正后: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5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作更深入了解,公司定于2016年5月4日上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原公告中其余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11月26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0号)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2016年1月15日、2016年2月15日、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0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2016-009、2016-013、2016-01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中。

(一)近期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披露后,公司积极组织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继续对标的公司进行深入尽职调查,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落实,进一步降低并购风险。

为了保持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生产经营的持续平稳,促使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缩短金龙股份与公司的磨合期,以及防范并减少公司本次交易风险,落实《关于委托加工等事宜之协议》相应条款,收购广东龙丰铜管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管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龙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称“销售公司”)的100%股权,并以销售公司为平台分别与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生产公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

公司与金龙股份已就本次交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递交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18日获得受理。2015年12月24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同时,公司也就本次交易向特定国家和地区公平贸易委员会、反垄断局等有权审查组织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工作。2016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审查决定通知》,对公司收购金龙股份股权案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二)后续工作安排

因本次交易以2015年5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龙股份截止2015年5月31日的审计结果已超出审计有效期。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建议,基于本次交易综合成本考虑,公司决定将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要求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分别尽快完成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并与金龙股份协商确定最终交易方案,要求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尽早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编制相关工作。公司将在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后,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手保持紧密沟通,保证相应工作落到实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对金龙股份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金龙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

前述批准和核准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交易方案能否取得前述批准和核准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披露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于2015年11月26日披露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了涉及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提示如下:

(一)交易终止风险

公司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如有权监管机构对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签署协议时的商业目的,则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经公司对金龙股份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的董事会批准、海亮股份股东大会批准、金龙股份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账面净资产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根据对标的资产的预审、预估情况,截至2015年5月31日,金龙股份合并报表口径账面净资产为147,092.49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净资产为115,863.37万元,标的资产预估值为351,300万元,评估增值率(合并报表口径)为138.83%,评估增值率(母公司报表口径)为203.20%,金龙股份账面净资产增值率较高。

虽然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严格按照估值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估值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估值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资产预估值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引用的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及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应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估值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估值报告为准。具体经审定的财务数据及估值情况,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请投资者关注本预案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及预估值数据存在调整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金龙股份承诺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不低于1,000万元。

由于标的公司盈利状况的实现情况会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利润承诺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

(六)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为了提高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5,421.25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金龙股份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投资于金龙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

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是否能够足额募集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若发生募集配套资金不能实施的情形,则本次交易不予实施。若发生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海亮股份需自筹所需资金,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安排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收购整合风险

金龙股份与海亮股份均为我国铜加工行业中的龙头级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金龙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亮股份的铜加工业务预计将在市场份额、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品类、供货能力、客户资源、市场话语权等多方面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

但上市公司能否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模式、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等方面进行融合,能否通过整合实现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控制,同时又确保标的公司继续发挥原有的优势,均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本次整合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八)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金龙股份100%股权。标的公司100%股权的预估值为351,300万元,经协商,拟确定交易对价为325,421.25万元,待估值情况确定后经各方再次协商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未来年度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将相应减少公司该年度的营业利润,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银行利率、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内市场也会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波动。本次交易对于公司股价未来情况的影响难以事先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参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