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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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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6-049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新宇先生进行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16年04月28日,李新宇先生将2015年10月28日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万股高管锁定股以及公司在质押期间因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新增的1,500万股高管锁定股,累计3,000万股公司股份提前赎回,并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2016年03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新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434,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7%;李新宇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共68,6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5.68%,占公司总股本的6.16%。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29 日

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6-05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5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04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