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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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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16-03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下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及孳息被冻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成一定的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与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原 “沈阳日神置业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具体案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2015-050号、2015-069号、2016-014号、2016-017号、2016-019号)。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2016年4月28日获悉,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已与嘉兴百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百秀投资企业)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根据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与嘉兴百秀投资企业签署的编号为2016华融京资产字第69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已将对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原沈阳日神置业有限公司)在编号(2015)二中民(商)初字第07809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全部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予嘉兴百秀投资企业。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与商业城签订的《关于辽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茂业商厦承诺,若展业置地不能按期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由茂业商厦代替展业置地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共计200,000,000及约定利息。

若茂业商厦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商业城因此向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茂业商厦将对商业城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就商业城承担的保证责任向商业城进行全额补偿。

因该诉讼,公司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被冻结,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冻结盛京银行股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成一定的影响。

嘉兴百秀投资企业承诺,无条件免除商业城的保证责任,并承诺于法院确认嘉兴百秀投资企业的执行申请人法律身份后,依法解除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对商业城的保全措施。即解除对盛京银行股份的冻结。

四 、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事情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