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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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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23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疏忽,工作人员将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误写为《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更正。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一栋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史玉柱先生为公司董事

7.2选举刘伟女士为公司董事

7.3选举屈发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7.4选举应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8、《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1选举潘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2选举胡建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3选举龚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关于聘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9.1 选举袁兵先生为公司监事

9.2选举朱永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1栋5层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58投票简称:游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以累积投票制的议案8、9、10,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8: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4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票举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4=400股,股东可根据意向将拥有的表决权400股集中或分散填入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的委托数量栏项,合计总数不能超过400股。

议案9: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3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议案10: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2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至2016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向开全

联系电话:(023)62328999-9906

联系传真:(023)62949900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1栋5层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栏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