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1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092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Avolon Holdings Limited财务报告
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Mariner Acquisition Ltd. (以下简称“Mariner”)以合并方式收购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披露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2016年1月,本次交易完成股权交割工作,公司披露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实施情况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中,按照国际惯例,公司在本次交易交割前无法派驻审计团队对Avolon进行审计,因而无法获得 Avolon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详细财务资料,从而无法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Avolon财务报告及其相关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承诺补充披露的财务资料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1、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的三个月内或2016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公开披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的三个月内或2016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公开披露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Avolon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补充披露了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Avolon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文件。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093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6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㈡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㈢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15:00至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㈣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会议室
㈤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9日。
㈥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委托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托管经营协议》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庄起善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马春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12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情可在2016年4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渤海金控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㈠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⑴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⑵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00代表总议案,以1.00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如议案12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则1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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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议案一至议案十一为正常网络投票,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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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十二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其中: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2票选举票数,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网络累积投票具体投票表决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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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2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2991022/82990728/82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8日15:00时至2016年5月9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联系地址
(一)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维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邮政编码:830002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联系部门: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一、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一至议案十一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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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十二的投票意见如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计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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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