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03 公司简称:福日电子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卞志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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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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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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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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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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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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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事项已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166,376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2、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与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TRT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01)。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2)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矿”)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及福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3)许刚、林志强与练涛、练菲、练生茂、福州蓝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许钢、林志强2014年12月12日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练涛2012年4月12日向余盛、管牡丹、许钢、林志强借款780万元(余盛、管牡丹已分别另案起诉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息每月15万元,练生茂、练菲、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图节能)、福州蓝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盛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故要求返还许钢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暂计至起诉日利息为100万元,月利息按1.92%)、返还林志强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暂计至起诉日利息为110万元,月利息按1.92%)。公司已经委托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已经法院审理,并判决练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许钢欠款本金180万元及相应利息,偿还林志强欠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蓝图公司、蓝盛公司、练生茂、练菲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5被告承担。公司已经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已经开庭审理2016年3月13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榕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发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4)管牡丹与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5)余盛与练涛、练菲、练生茂、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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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卞志航
日期 2016-04-30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6- 01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6年4月29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期限一年,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7)。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6 - 01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本公司为福日科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元”、“万元”或“亿元”均指“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所属公司累计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8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16年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6年度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8.1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本公告中所属公司均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18.15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日科技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快安M9511工业园C座第五层前区A4;法定代表人为卞志航,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6,176.77万元,净资产2,149.35万元,负债总额24,027.4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465.76万元,净利润74.64万元。截止2016年3月 31日,福日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917.75万元,净资产2,210.15万元,负债总额35,706.60万元;2016年1-3月,福日科技营业收入23,911.44万元,净利润60.8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福日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科技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098万元;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2,667.39万元,担保余额为51,334.50万元,分别占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36%、31.22%,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