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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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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6-09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洲先生的辞职报告,朱洲先生因工作调整将就职于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因此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董事会接受朱洲先生的辞职申请。朱洲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朱洲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6-09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23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润恒物流有限公司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6-099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6-10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林成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林成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品德。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林成红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对林成红先生的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林成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林成红先生简历

林成红先生,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华夏幸福董事长办公室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现任华夏幸福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总监。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6-099

华夏幸福关于与江苏润恒物流

发展有限公司拟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结果,双方同意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书。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为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总投资额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投资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毕国祥

认缴注册资本: 88,192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预包装视频、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国内贸易;搬运装卸服务;蔬菜、花卉、水果的种植;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仓储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

主要股东为南京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毕卫海。

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约177亿,净资产约158亿,2015年营业收入约800亿,净利润约5亿。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华夏幸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润恒物流有限公司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后签署。

(三) 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润恒物流有限公司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宗旨

基于乙方在全国范围内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布局及行业影响力和品牌资源优势,以及甲方在产业新城投资运营的业务优势,双方共同寻求在相关领域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本着“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合作理念,通过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共谋发展。

(二) 合作内容

1.乙方拟在固安工业园区选址建设现代化电商展示、配送及冷链物流仓储基地。预计项目总投资为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占地1,500亩,引进3,000左右家电商商户落户固安,实现交易额800亿元/年。

2.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园区布局,甲乙双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共同在电商物流领域寻找市场机会,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3.乙方根据合作项目需要,在固安区域建设现代化电商展示、配送及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同时整合京津冀地区农副产品物流产业链。

4.甲方为乙方在固安建设现代化电商展示、配送及冷链物流仓储基地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并以最优惠的土地或租金政策为乙方提供选址服务。若甲、乙双方就以上项目开展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具体事宜。

(三) 合作义务

甲方应充分发挥在产业园区投资与运营方面的优势,与乙方开展合作;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确保建设用地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符合进厂条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九通一平”;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建设所需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条件。在甲方按约定提供土地资源的情况下,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推进项目进展。

(四) 合作机制

1.建立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双方确定工作联络部门及负责人,研究协调合作重要事项。

2.工作组下设合作推进部,负责联合拓展的具体工作,并协调推进工作组议定的其他合作事项。

3.对于共同开发项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合作模式。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充分整合食品物流产业链,着力发展电子商务和期货平台。继固安工业园区成功实现京东华北订单处理中心项目签约落地后,本次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标志着固安电子商务产业聚集效应逐渐显现。

2.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固安工业园区建设的现代化电商展示、配送及冷链物流仓储基地,涉及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2006年4月6日河北固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签署《河北固安工业园区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三浦威特以每个会计年度新增落地投资额(以审计报告为准)的45%收取园区产业发展服务费(详见公司2011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根据上述协议,本协议签署后,随着上述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逐步投资落地,三浦威特预期可由此实现园区产业发展服务费收入约18.9亿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3.本协议的签署体现了公司对产业发展服务大项目招商战略的坚决贯彻,有助于增加公司园区落地投资额,能够为产业新城的产业发展集聚产业配套和创新力量。

4.本协议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根据双方商定的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订立,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签署后,三浦威特有望获得产业发展服务费收入约18.9亿元,但具体收益需根据审计后的金额确认,目前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投资进度尚待双方进一步协商,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6-100

华夏幸福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修订情况,公司对原《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