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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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闲置房产出售情况的
进展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6-030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闲置房产出售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日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或“公司”)通过广东国浩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雕塑家园3-28的公寓以22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靓。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闲置房产挂牌出售、拍卖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4—27)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认购方:梁靓

认购房产: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雕塑家园3-28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 (单位: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

2、本次出售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227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现金全款,已到账

3、交易标的的交付

已交付

(二)交易定价

公司将此房地产委托广东国浩拍卖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227万元。

此房产出售的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出售上述房产,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6-031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1吉高速”

跟踪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评估”)对本公司2012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1吉高速”)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评估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11日出具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经上海新世纪评估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对发行人2011年公司债的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级,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