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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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收回的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6年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461,232.88元。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客户”)在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2016年2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近日公司共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近期公司和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计划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

2、理财产品期限:91天

3、预期年化利率:3.70%

4、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可能会设计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

(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合同的继续有效、以及收益的实现等。

(三)银行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将无法获得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

(四)流动性风险: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五)再投资风险:本产品提前终止后,客户再次投资时可能面临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七)不可抗力风险: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客户可能会遭受损失。如因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投资风险,或因银行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容,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5年4月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3日到期。

(二)2015年4月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7日到期。

(三)2015年4月1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5月18日到期。

(四)2015年5月2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13日到期。

(五)2015年6月5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8日到期。

(六)2015年7月1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0日到期。

(七)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0,4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4日到期。

(八)2015年7月1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8月20日到期。

(九)2015年7月2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8月25日到期。

(十)2015年8月2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1月25日到期。

(十一)2015年10月28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4日到期。

(十二)2015年10月28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办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月28日到期。

(十三) 2015年11月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5日到期。

(十四)2015年11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2日到期。

(十五)2015年11月2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25日到期。

(十六)2015年12月1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900万元在厦门国际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月30日到期。

(十七)2016年1月8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在民生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将于2016年12月28日到期。

(十八)2016年1月15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3,6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将于2016年7月19日到期。

(十九)2016年2月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5月4日到期。

(二十)2016年2月15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900万元在厦门国际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将于2016年5月18日到期。

(二十一)2016年3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3月3日前到期。

(二十二)2016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7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3月3日前到期。

六、备查文件

与银行签订的合同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