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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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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80 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储银行”)。

4.本基金将自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6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束募集。发生以上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全部确认后不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全部确认后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募集规模上限-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投资者在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确认比例予以部分确认。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认购限额:

(1)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2)募集期间,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3)投资者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8.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下转32版)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