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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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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6-01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3日、5月16日、5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3日、5月16日、5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用自筹资金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见编号为2015-075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厂房图纸设计、人员招聘、设备订购等筹建工作,相关事项在推进中,除此之外,公司与合作方目前并未筹划、开展其他重大事项。

(三)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经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傅国定先生函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涉及公司未披露信息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

(五)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