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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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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ST橡塑 公告编号:2016-048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806,6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置换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33030043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ST橡塑 公告编号:2016-049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6,640,00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7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计发行251,572,300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36元,共计募集资金1,599,999,828元,主承销商直接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55,000,000元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544,999,8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3030014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投项目承诺情况

根据《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付本次购买资产总价的现金对价。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33030043号),截至2016年5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806,640,00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806,64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06,64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项目主办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上市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806,640,000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33030043号)。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ST橡塑 公告编号:2016-050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橡胶塑胶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806,6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置换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监事王茂凯先生的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茂凯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现经股东提名,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新的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刘雪芬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刘雪芬女士:44岁,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身份证号码:320525197202040520。历任:1989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1993年1月至2004年4月任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ST橡塑 公告编号:2016-051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与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王茂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茂凯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增补刘雪芬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刘雪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由于王茂凯先生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王茂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王茂凯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刘雪芬女士: 44岁,中国,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身份证号码:320525197202040520。

历任:1989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1993年1月至2004年4月任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