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上接18版)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48,230.94万元、1,141,232.85万元和2,625,994.52万元。收入结构上,本公司以佣金及手续费收入为主的轻资本业务占比逐年降低,以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净额为主的重资本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公司发展转型成果逐渐显现,公司收入结构逐步均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其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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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节中2015年、2014年和2013年数据来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3年-2015年财务报告。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包括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度及2014年度和2013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6)第P0247号和德师报(审)字(15)第P0481号)。本章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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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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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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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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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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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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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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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3、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
4、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5、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
6、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费
7、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0、利息保障倍数=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1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2、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和年末资产(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4、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二)最近三年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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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风险监管指标系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度关于风险资本准备和净资本计算标准的新规定计算。
最近三年,发行人各期风险控制指标均优于预警标准,显示公司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水平。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定期)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5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5亿元,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
为确保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同意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在开户银行处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须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直接划至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所陈述的资金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有义务监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如公司未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所陈述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该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六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2013、2014和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发行公告等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8:30—11:30,下午1: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郁军、王俭
电话:010-66568587、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
2、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项目负责人:胡婷婷
电话:010-83326801
传真:010-8332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