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6-048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6年6月1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凯睿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睿超”)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凯睿超所持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农业”)4.17%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506号),参考资产评估价值,公司与凯睿超协商确定金源农业100%股权作价人民币165,000.00万元,凯睿超所持金源农业4.17%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8,805,000.00元;如在签订正式协议时,金源农业新的评估价值对应的4.17%股权价值低于人民币68,805,000.00元,则以新的评估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的参考。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凯睿超签订的是《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具体执行还有待于公司相关约定条件达成后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凯睿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4号231室

4、法定代表人:顾先睿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2日

7、营业期限:2014年09月02日至2034年09年01日止

8、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以上股东均与中捷资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陈庚生

4、注册资本:26,701.1329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登记号:360922210001003

7、组织机构代码:76337204-8

8、成立时间:2004年07月15日

9、营业期限:2004年07月15日至2028年06月30日

10、经营范围:有机地培育、开发;蔬菜、水果的种植;天然与野生食物的采集;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大米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有机农业技术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11、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1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杭州凯睿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双方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权

乙方持有的金源农业4.1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贰分)。

(二)标的股权的转让条件、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价格受让标的股权,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甲方未完成定向增发且持有金源农业95.83%股权,则甲方有权决定不再受让标的股权。

2、以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金源农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作为本协议股权交易定价的基础,即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805,000.00元,如在签订正式协议时,金源农业新的评估价值对应的4.17%股权价值低于人民币68,805,000.00元,则以新的评估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的参考。

3、甲方收购标的股权时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4、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在甲方按时完成定向增发且持有金源农业95.83%股权的前提下不得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月。

5、甲方受让乙方持有金源农业4.17%股权所产生的税费,由股权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三)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其对本协议其他方的陈述或保证,则该一方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致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协议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陈述与保证不真实的,违约方有义务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如经守约方书面提出后,违约方在5个工作日内仍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仍致使本次交易无法实施或者致使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本协议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并且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3、因一方的违约致使本协议其他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甲乙双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为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的能力,公司正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收购金源农业95.83%股权。现公司欲进一步控股金源农业,拟进一步收购凯睿超持有的金源农业剩余4.17%股权,从而完成对金源农业100%控股。

六、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价格受让标的股权,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公司未完成定向增发且持有金源农业95.83%股权,则公司有权决定不再受让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能否履行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定向增发能否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6-049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丁光平先生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买卖公司A股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丁光平先生持股变动明细

丁光平先生于2016年5月31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本次丁光平先生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明细计算,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负。

2、丁光平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其本人就本次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同时丁光平先生向公司表示今后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经公司自查,丁光平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丁光平先生的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