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本次减持股东的具体减持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84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海口办”)《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东方资产海口办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资产海口办持有公司142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43%,均为2000至2001年期间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原发起人股东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其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时间为2014年12月份,减持数量为247万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来源:东方资产海口办2000至2001年期间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原发起人股东持有的股份。
2、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84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4.9%)。
3、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12月26日)。
4、拟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55元/每股。
5、拟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262万股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东方资产海口办此前未披露减持的意向及相关承诺。
(三)拟减持原因:该公司财务安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拟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因股价变动和大宗交易受让方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减持未能按计划实施,东方资产海口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资产海口办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东方资产海口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