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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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6-050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9),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格式指引,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双方合作的模式

公司此次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内容和权利义务,但所涉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规模等内容双方尚未明确约定。待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合同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合作模式、投资规模等内容以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的条款为准。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鉴于该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签订具体合作业务的基础,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因此在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签订生效及执行前,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战略合作协议为基础性的框架协议,鉴于该事项有可能对股价造成影响,公司及时披露了签订框架性协议的相关信息,具体实施方案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项目是否已实际开展,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已取得必需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是否配备相应人员等情况

公司此次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未来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目前,双方正在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关精神,对合作具体项目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行业准入等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及相关论证工作。

上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