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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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6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2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6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2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