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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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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5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6月1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72.3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4月25日

2、授予数量:386.65万股

3、授予对象: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管理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人数:196人

5、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8.36元。

6、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有6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资金安排等原因,合计放弃激励股份0.5万股,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由196名调整为190名,并由此引起首次授予部分的份额由386.65万股调整为386.15万股;另外,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根据激励计划,相应调整授予价格为14.13元/股,调整此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2.3万股。关于调整详情可见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日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解锁: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上述表格中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6]2-15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5月25日,公司已收到19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772.30万股股票的股款合计人民币109,125,99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7,723,000.00 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0,923,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772.3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2,908,986股,激励计划授予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授予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4月25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股份支付费用以会计师最终确认为准。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6]2-15号)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5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日

至2016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以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6 年6月2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

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郝女士、肖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备查文件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