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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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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34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4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2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59%。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22元/股。根据《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898.1878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41%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0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85436458%。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6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6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6月1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8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44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83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5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3,108,200万股。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配售给获配数量最大的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配售给申报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时在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中记录先后顺序为准。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55297、8755772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下转18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