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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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2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北方稀土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9,532,853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嘉鑫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

6月28日,北方稀土接到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嘉鑫有限公司减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嘉鑫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嘉鑫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9,532,85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7%。其持有的股份来源于本公司于1997年上市时其作为发起人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以及本公司历次分红、公积金转增股份。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

过去12个月内,嘉鑫有限公司未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前次减持股份发生于2015年6月9日,在25.69元/股-25.93元/股的价格区间内减持了本公司1,080,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嘉鑫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嘉鑫有限公司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减持原因

嘉鑫有限公司根据其自身业务及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嘉鑫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嘉鑫有限公司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