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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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
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6年7月12日起新增泰诚财富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泰诚财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注:700005和700006、001609和001610、001664和001665、002450和002451、002598和002599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费率优惠

从2016年7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网上交易方式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以泰诚财富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其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泰诚财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泰诚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联证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6年7月12日起新增万联证券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万联证券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从2016年7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万联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原申购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具体费率优惠以万联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投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投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n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7月11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