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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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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0日~7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15:00至2016年7月11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陈燕燕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23,072,498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089%: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222,999,998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373,599,998股的59.689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94%。

3、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人,所持股份合计7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94%。

会议由公司董事陈燕燕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童曦、许成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设立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23,072,49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以境外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23,072,49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23,072,49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223,072,49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议案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有效表决权总票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乘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票数共计1,338,434,988票,股东持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以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为限,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按照得票数量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钦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2.选举陈钦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3.选举黄世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4.选举韩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5.选举黄家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6.选举戴盛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对于3名独立董事的选举,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在累积投票制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2.选举王惠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3.选举李建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其中,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议案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监事的有效表决权总票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乘以监事候选人数的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票数共计446,144,996票,股东持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以拟选举的监事人数为限,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按照得票数量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徐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

2.选举王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223,072,498票赞成。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223,072,49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7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陈钦鹏、李建浩、王惠玲因出差在外,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陈燕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戴盛杰先生、黄家兵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王惠玲女士、黄世政先生、陈燕燕女士,王惠玲女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建浩先生、王惠玲女士、韩雪女士,李建浩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燕燕女士、李建浩先生、黄世政先生,陈燕燕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李丽女士、沈蜀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沈蜀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丽女士、沈蜀江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声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彭琳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彭琳霞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林奕彬先生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林奕彬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此综合授信额度为该银行的集团授信模式,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使用该额度。其中,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额度等业务。具体授信期限、融资品种、金额、利率、额度等相关要素以具体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

同意公司分别为下属两家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与授信额度同等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内可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国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产品、期限、金额、利率等相关要素以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并授权总经理陈钦鹏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合计叁仟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内可申请办理循环贷款、进口开证、进口代付、打包贷款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产品、期限、金额、利率等相关要素以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

同意公司对此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美元壹仟壹佰万元的担保;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对此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美元壹仟伍佰万元的交叉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合同或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期。

此综合授信额度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集团授信模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额度。其中,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保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具体融资产品、期限、金额、利率等相关要素以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

同意公司分别为下属两家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或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提议于2016年7月2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6),刊登于2016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16年6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告(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鉴于上述议案6、8、9的担保对象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6、8、9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后,公司将授权总经理陈钦鹏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刊登于2016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李丽女士简历:

1、50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李丽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李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1,000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4、李丽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沈蜀江女士简历

1、45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7月-2016年6月,曾任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6月加入本公司。

2、沈蜀江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沈蜀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沈蜀江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彭琳霞女士简历:

1、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香港兴利尊典家具集团副总经理助理。2006年加入本公司,担任董事长秘书。2011年12月调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9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彭琳霞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彭琳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彭琳霞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彭琳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邮政编码:518118

林奕彬先生简历:

1、36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曾任职中山宝元工业集团总公司会计、广州鸿艺制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10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但任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成本管理科副经理、供应财务科经理,2015年10月调任公司审计部。

2、林奕彬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林奕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林奕彬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2016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徐东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徐东海先生的简历详见2016年6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告(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声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27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15:00至2016年7月2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25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7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18 传真:0755-8300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彭琳霞、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邮政编码:518118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原件;

2、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下表所示: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7月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①公司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2015年授信即将到期,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此综合授信额度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集团授信模式,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使用该额度。其中,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额度等业务。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要求,需由公司分别为下属两家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与授信额度同等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为准。

②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拟继续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合计叁仟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内可申请办理循环贷款、进口开证、进口代付、打包贷款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产品、期限、金额、利率等相关要素以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

根据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要求,需由公司对此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美元壹仟壹佰万元的担保;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对此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美元壹仟伍佰万元的交叉担保。

③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期。

此综合授信额度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集团授信模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额度。其中,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要求,需由公司分别为下属两家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或协议为准。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16年7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对象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及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五家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涉及以上五家子公司的担保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设备”)

公司名称: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1栋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电器电子用品、电子仪器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2、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8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武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网络集成系统、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和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设计及研发。

3、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亚洲”)

公司名称:齐心(亚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6月27日

住所: 香港上环苏杭街49-51号建安商业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办公设备、办公文具进出口业务

4、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香港”)

公司名称:齐心(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12日

住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1501室A1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办公设备、办公文具进出口业务

5、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乐购”)

公司名称: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08月14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智平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办公设备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体用品、照相器材、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及日用品的租赁、维修、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信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齐心乐购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

※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限:一年

3、 担保金额: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人民币贰亿元,保证担保最高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二)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三)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贰仟万元

(四)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

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交叉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不超过美元壹仟壹佰万元,交叉担保最高

不超过美元壹仟伍佰万元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公司为以上五家子公司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

被担保人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因此,同意公司以上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同上述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2,800万元人民币,美元1,1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00.7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即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20.49%;子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美元1,5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8.43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0.59%(美元按2016年7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6843元计算),无逾期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435.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0.09%,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沈蜀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沈蜀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沈蜀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沈蜀江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沈蜀江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沈蜀江女士简历

1、45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7月-2016年6月,曾任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6月加入本公司。

2、沈蜀江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沈蜀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沈蜀江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