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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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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版)

3、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前,标的资产的风险由中技控股承担,中技控股应对标的资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责任;在交割日后,该等资产的风险转由交易对方承担。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五)期间损益安排

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并确认,自交易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目标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中技控股全部享有;目标公司在此期间如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交易对方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职工将维持与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如果发生公司因为前述事宜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或遭受实际损失的,则由交易对方代为承担该等责任或全额赔偿中技控股的该等损失。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七)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该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或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应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及该协议约定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各项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一致同意,如果交易对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交易对方应当按照应付而逾期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中技控股支付违约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八)中技控股与目标公司的往来款归还

截至《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中技控股应收目标公司借款本金87,014.00万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中技控股向目标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总额将不再增加。在交割日当日,中技控股将督促目标公司与中技控股就中技控股应收目标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最终确认,并签署确认书。中技控股将督促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含当日)全部还清向中技控股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如果无法清偿完毕的,则由交易对方代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含当日)向中技控股全部清偿完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中技控股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处理

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的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继续按照原担保协议的内容履行,且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上市公司不会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的借款提供除已提供担保外的新增担保。

交易对方同意于交割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着手办理将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份质押给中技。如果公司因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追偿;如果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的子公司无法偿还的,则交易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本次交易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上海轶鹏,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颜静刚先生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也是中技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2013年,中技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98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0,780,718.35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为对中技桩业进行增资,用于:(1)中技桩业的下属公司天津津滨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的滨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超过人民币19,116.37万元;(2)偿还中技桩业的下属公司天津中技、安徽中技、南通中技、河南中技生产基地的长期项目借款合计人民币39,690万元。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尚余7,300万元未使用完毕。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由交易对方继续督促目标公司按照2013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所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七、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起草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履行了现行阶段所需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立信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立信评估及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立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定价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最终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16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4256号”《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于2016年7月11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5350号”《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2、立信评估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6年7月11日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16]第1040号”《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同意将上述审计报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供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和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之用。

上述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上海轶鹏,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为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相关债权人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该等担保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截至《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公司应收目标公司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目标公司应当于交割日前(含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交易当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作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做出了有关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四、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履行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发布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6年2月1日,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拟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鉴于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2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距离上述相关人员承诺的增持计划期满的2016年7月31日尚有40日,故上述人员的原增持计划拟延期履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限顺延至公司股票复牌后40日内履行完毕;若届时存在窗口期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情况,则上述增持计划期限继续顺延。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41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为中技控股向关联方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轶鹏”)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94.4894%股权,交易金额总额为241,609.4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此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剥离传统预制混凝土桩相关业务,保留实业投资和租赁业务,并回笼资金进军文化娱乐产业。目前,公司已与上海品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了收购意向协议,拟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权。

公司此次资产剥离后到游戏资产纳入上市公司体系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收购整合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会大幅下降,净利润减少;且由于此次出售资产产生投资收益,会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上市公司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下游行业发展进入深度调整,相关业绩增长遇到瓶颈

2016年中国经济步入了工业产能过剩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阶段,制造业持续承压,投资增速下滑。混凝土行业上下游均呈现较为低迷的走势,与此相关的基础建材产品如水泥、钢材的需求受到显著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中国全年水泥产量23.48亿吨,同比减少4.9%,出现二十五年来首次下跌,钢材产量同样也出现多年来首次同比下降。长期拉动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包括建筑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以及基建投资出现了近十年以来的最低值;工业经济运行处于近十年来最低水平。混凝土行业同样出现明显变化,预制混凝土产量增速大幅下滑,部分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产量同比下降,该行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随着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放缓,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1亿元,同比减少3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减少9.13%。公司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工业销售额下降幅度较大,其中混凝土预制方桩和管桩在2015年销售收入分别为7.78亿元和0.81亿元,较上年分别下降了56%和75%,对公司的业绩波动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激烈,且与宏观经济波动特别是房地产行业波动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公司该块业务的利润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将较为有限。

2、公司适时调整发展战略,进军文化娱乐产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娱乐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网络游戏由此获得了迅速发展。2015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2015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15年6月末全国网络游戏市场客户端网游、网页网游和移动网游用户数分别达到1.34亿人、3.05亿人和3.66亿人,同比分别增长3.5%、2.5%和12.5%;2015年1-6月我国网络游戏市场整体收入达到605.1亿元,同比增长21.9%。

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将传统预制混凝土桩业务剥离,回笼资金用以发展未来增长空间较大的文化娱乐产业。

四、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和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来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和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1、坚定不移推进业务转型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布局未来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文化娱乐产业,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目前,公司已与上海品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准备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权。

2、积极整合拟收购资产的游戏业务

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是Jagex游戏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互动娱乐软件开发和运营的公司,是英国知名的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公司的主要游戏产品为RuneScape,该游戏在欧美地区知名度较高,客户群体主要为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地区的游戏玩家。

Jagex游戏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为会员收入和游戏玩家的微交易收入。Jagex公司2015年未经审计的收入8,809.6万美元,净利润3,865.0万美元,其中会员收入占比65%,盈利能力较强;公司目前正在推出有关勇士角色扮演(Battler RPG)的手机游戏和RuneScape NEXT、Chronic CCG等基于RuneScape IP的衍生新游戏。

公司后续收购完成后,将积极推进游戏业务的整合,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未来分红回报进行明确规划,未来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切实履行前述承诺,如有违反,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

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6-042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6月22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等事项,该等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发布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2016年6月28日发布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2016年7月1日、7月8日发布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临2016-038)。

201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6年7月11日,公司与上海品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品田投资”)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收购品田投资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权,该事项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3日起将继续停牌至7月21日。鉴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6—043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价值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建舟先生、董事蔡文明先生、董事胡蕊先生、财务总监吕彦东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戴尔君女士计划自2016年2月1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股的范围内,拟分别采取直接购买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票,每人增持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增持所需资金由上述相关人员自筹。上述参与增持的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并公告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临2016-005号公告)

鉴于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2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距离上述相关人员承诺的增持计划期满的2016年7月31日尚有40日,故上述人员的原增持计划拟延期履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限顺延至公司股票复牌后40日内履行完毕;若届时存在窗口期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情况,则上述增持计划期限继续顺延。

上述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4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2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279号今唐大酒店(广灵四路)七楼B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28日

至2016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7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颜静刚、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华富基金浦发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王世皓、蔡文明、何冬娟、胡蕊、杨中和、朱建舟、戴尔君、吕彦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登记。

2、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粤路437号2号楼

邮编:200434

联系人:张军 秦新艳

联系电话:021-65929055

传真:021-65283425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5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279号今唐大酒店(广灵四路)七楼B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29日

至2016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7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4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4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颜静刚,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华富基金浦发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王世皓、蔡文明,何冬娟,胡蕊, 杨中和,罗东献,倪建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登记。

2、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粤路437号2号楼

邮编:200434

联系人:张军 秦新艳

联系电话:021-65929055

传真:021-65283425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