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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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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8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达成协议,刘琼女士将所持公司股票部分质押给中信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原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琼女士及其配偶阮鸿献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琼女士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7月12日,冻结申请人为刘琼。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刘琼女士于2016年7月12日与中信证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38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进行融资。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刘琼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564.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7%。本笔质押业务前,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3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完成本笔质押业务后,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9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3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万股,合计被质押股份10,893.18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0.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2%。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2%。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质押股份10,893.18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0.15%。刘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64.80万股,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9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35%;阮鸿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68.00万股,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99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6.92%。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阮鸿献先生于2015年12月10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123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5-124号。因股价下跌,按原协议约定,阮鸿献先生于2016年3月7日将其所持股票中的300万股限售股追加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同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号。

除上述一笔补充质押外,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刘琼夫妇其他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7,568.82万股股份未质押、刘琼女士尚保留8,670.80万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刘琼夫妇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交易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