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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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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07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0 / 400-898-9999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公司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07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第3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人民币份额(代码:000290),每10份分红人民币0.300元;2、鹏华全球高收益债美元现汇份额(代码:001876)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每份额分配金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后的美元金额。3、根据《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4、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福建海峡银行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福建海峡银行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福建海峡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6年7月15日起开展(法定基金交易日),结束时间以福建海峡银行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福建海峡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有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福建海峡银行公告为准,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上述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福建海峡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6、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网站: www.fjhx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七、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福建海峡银行为旗下部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7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福建海峡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福建海峡银行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93-9999

公司网站:www.fjhx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