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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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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B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对旗下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B类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B级份额为零。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新思路混合A

泰达宏利新思路混合B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A类份额成立于2015年6月16日,B类份额成立于2016年1月25日。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共出现了 2次。2次涉及的投资组合一方均为按照量化策略进行投资,虽然买卖股票量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小,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二季度,全球经济延续了低速复苏态势,美国二季度就业和消费数据稳健,英国退欧事件延缓了美国加息的步伐,稳定的国内经济继续推动CPI缓慢上行,实体经济表现良好,日本继续维持负利率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升值压力使出口抗压,英国退欧事件给欧洲慢复苏蒙上了阴影,新兴经济体基本面仍不乐观。

国内经济高频数据出现一定程度改善,经济呈弱企稳迹象。二季度工业需求前景仍没有大幅改善,工业增加值增速较一季度没有太大改观,但发电数据有所改善,PPI降幅收敛,第三产业发展平稳,服务业PMI向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下滑,房地产销售火爆,但对制造业和建筑业的拉动存在一定滞后,基建继续承压。内需仍维持低迷,外需在欧洲金融体系不稳定的背景下存在不确定性。蔬菜价格下跌,猪肉价格涨幅缩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增速处于下行通道。表外融资低迷,贷款有所恢复,但M2和社融数据受同比基数偏高的影响可能继续回落。

在供给侧改革与稳增长的背景下,央行继续采取了MLF、PSL和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日常化等操作来提供流动性,以期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稳定资金面和提振经济,短期内央行中性偏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会改变。二季度人民币汇率继续面临贬值压力,但外汇储备下降幅度很小。MPA的二次实施未给季末资金面以太大扰动,利率中枢在二季度维持相对稳定。

债券市场呈现慢牛格局,债市收益率维持震荡,二季度以来,债券市场情绪受信用事件和英国退欧事件的影响,波动较大,收益率曲线趋于平坦。股票大幅震荡下行同样维持震荡格局,目前呈边际企稳,转债随正股弱势调整,二级市场机会不大。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基本面对债市仍然有利,但收益率存在一定波动风险,同时信用风险事件频发,违约主体的性质和行业越发分散化,我们适当降低了债券杠杆并维持中短久期,精选信用债,严防信用风险事件。从资产轮动的角度考虑,我们维持了较低的转债和股票仓位,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网下申购,报告期内获得了相对满意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新思路A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2%。

新思路B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广发证券(000776)于2015年9月12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5年8月24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23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公司2015-135号公告)。该公司在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9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99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该上市公司处罚: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二、对王新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林建何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梅纪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五、对周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广发证券9月份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体现了该公司此前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但公司自查及改正的态度是端正的,后续处理的情况也基本明朗,该事件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我们判断公司本身的经营趋势向好,收入和利润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在经纪、投行以及资本中介等方向都有快速的业务成长,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因此,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在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对其的投资。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中的其余九名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7.1.1 基金管理人持有A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A份额变动的情况。

7.1.2 基金管理人持有B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