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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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四次更新)摘要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然后,是最为重要的估值模块。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池A与备选股票池B中的股票进行综合估值,以确定个股的合理估值区域。若股票的市场价格处于低估或者处于股票估值区域的下方,则该股票入选核心股票池,作为构建股票组合的核心股票。在构建核心股票池时,我们不仅仅从备选股票池B中选择,也从备选股票池A中选择。其原因在于备选股票池B中的股票,都是具有一定核心价值的公司。在估值上,这些公司可能会被市场高估,若其市场价格高于公司投研人员的估值,将不能作为本基金的构建组合的标的,毕竟,好公司也必须要有好价格,才是实践安全边际的关键。因此,具有核心价值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在某些时间段上标的可能会不足够。所以,我们也会从备选股票池A中选择财务稳健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进行投资,作为核心价值股的补充。因此,在核心股票池的构建上,我们遵从两条路径原则:从备选股票池A与B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进入核心股票池;在实际构建组合时,把从备选股票池B中进入核心股票池的具有核心价值的公司作为构建组合的首选。

公司估值的逻辑是“价值决定价格”。对上市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如市盈率估值法、市净率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等);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如股利折现模型估值、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估值等)。 这两种估值法,都纳入本基金的估值体系。

最后,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行业配置方案中各行业的配置权重及核心股票池中所属各行业内公司的市值及流动性状况,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在股票的具体选择上,本基金管理人将把在核心股票池中具有核心价值的股票作为首选,具有核心价值的公司具有持续成长的潜质,也是本基金资产增长的源泉。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基金流动性管理,并分散股票投资风险。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债券资产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预期股票市场收益率上升但风险较大时,基金将提高可转债、企业债与金融债投资比例。在具体策略上,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债券研究平台,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基本面和资金技术面分析,确定一个阶段对债券市场整体的把握,并确定投资组合的期限和策略。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在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一个阶段的投资组合久期后,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框架,包含信用分析、个券分析、创新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分析,由此形成和宏观层面相配套的微观层面的研究决策体系,最后形成具体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仅为辅助性投资,主要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十、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消费范畴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

●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未来走势以及市场需求状况和当前市场价格;

●在充分权衡固定收益证券各子类资产的收益、风险以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股市变化趋势以及基于股票组合风险监控下利用衍生工具的系统性风险对冲。

2、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流程基本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总监决策、构建备选股票池、构建核心股票池、建立投资组合、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七个步骤。在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这七个步骤的决策内容分配如下表所示:

投资决策流程

资料来源: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6月12日至2016年3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其中: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按认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2、申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在申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按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3、赎回费用

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按持有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6、更新了本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2015年12月13日至2016年6月1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