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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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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6年7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证金牛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62001)、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39)、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49)、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7601)和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20)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自2016年7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中证金牛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各基金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证金牛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证金牛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如销售机构对开通定投的基金、以及每期最低申购金额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证金牛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中证金牛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